李嘉图在他的政经及赋税原理开篇就明确:生产商品的相对劳动量决定商品的价值。这里他所说的价值,是指商品的交换价值、商品的购买力,在货币经济中,就是商品的(货币)价格。这个大家只要看他的第一章,就应没有疑义。
所以李嘉图的意思就是,生产商品的相对劳动量,决定商品的价格。
后代劳价论者,就把“生产商品的相对劳动量”说成价值,已经没有了李嘉图所说的价值的意思了(就是在劳价论那里,价值不再指交换价值、价格,而只是指生产商品的劳动量了)。
这种情形尤其表现在马氏作品中,他说商品价值是凝结于其中的人类抽象劳动,就是一例。明显地,他所说的价值,肯定不是指交换价值,也不是指价格。
劳价论的意思就清楚了,接下来是他们要说什么。
马氏略微与斯密不同,但基本要说的一样。
他说,一蒲式耳麦子等于A担铁,其真实意思就是在目前市面上,大家以一蒲式耳麦子与A担铁的比例(即一蒲式耳麦子的交换价值)进行交换;在此基础上,他认为这个比例是基于等劳动量原则决定的。完整的逻辑链条是:交换都是按照等劳动量原则进行的(大前提),市面上的比例是一蒲式耳麦子换A担铁,并且一蒲式耳麦子的劳动量等于A担铁的劳动量(小前提),所以,市面上的这个交换比例(一蒲式耳麦子换A担铁)就是等价交换的。从而形成了循环论证。
既然市面的交换比例总是遵循等劳动量交换原则的,那么,以下矛盾就产生了。
当交换比例不同了,比如交换比例从一蒲式耳麦子换A担铁变为一蒲式耳麦子换B担铁(A不等于B),
这时,劳价论者开始改口风了,说,新交换比例一定偏离了“价值”,围绕着价值波动。
而我们检查其等劳动量交换原则的论证过程发现,其结论是只要是市面的交换比例,不管它们多么不同,都是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
这两种认识,肯定有一个错了,但是一个错了,两个就都错。
这就是劳价论要说的:市场交换以等劳动量原则进行,而市场交换又不以等价交换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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