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篇文章是专门讨论价值特例的,是从原文摘录或选编而来。各篇标题为我加的。)
目录
一.斯密的钻石与水
二.李嘉图的稀缺价值
三.詹姆斯·穆勒关于葡萄酒的解释
四.西尼尔的珍珠
五.巴师夏的钻石
六.名誉、良心和地位的买卖
七.维塞尔的金子
一.斯密的钻石与水
斯密说:“应当注意,‘价值’这个词有两个不同的含义:有时表示某一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则表示占有该物品所带来的对其他物品的购买力。一个可以称为‘使用价值’;另一个可以称为‘交换价值’。具有最大的使用价值的东西常常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交换价值;反之一,具有最大的交换价值的东西常常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使用价值。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不能用它购买任何东西,也不会拿任何东西去和它交换;反之,钻石没有什么用途,但常常能用它购买到大量的其他物品。”
显然,斯密这里的效用或使用价值是指物的自然属性而言,不然就不能说明水之有用而钻石之无用(当然,就钻石的自然属性而言,这也是不确切的;不过,忽略这种不确切的说法并不影响我们这里的讨论)。至于交换价值,自不待言。
这里的物的很少或没有使用价值却能够有最大的交换价值,最有用的使用价值竟然全无交换价值的看似矛盾的情况,被后来的经济学家试图以效用递减原理来进行解释(显然,每一个持主观价值论的经济学家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如杰文斯、门格尔及庞巴维克)。其实,斯密在后面对这个问题给予了回答——尽管这个回答同时还掺杂着另外的矛盾。而在这里,我们且不考虑劳动与价值的关系,我们要考虑的是:这种自然属性似乎于人无用之物,为什么却会受到人们的如此青睐呢?斯密为此所作的解释是其源于物的美观及富人们的炫耀之心。显然,上述问题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那么就此,我们应当说,这种物是另有一种社会属性的。这样,如果说物的自然属性是一种自然使用价值的话,那么它的这种社会属性就可以说是一种社会使用价值(美固然是具有一定的客观性的,但同时,美或审美也有着极大的主观性;至于人们的炫耀之心,则更是一种社会心理了)。
于是,我们还应当考虑,这种物的社会属性或社会使用价值由何而来,从而生产价值的劳动究竟是怎样的劳动?一种具有自然使用价值的物是否必定就会有社会使用价值?无疑,上述讨论及问题,注定会进一步引出价值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穆勒对于自然使用价值及社会使用价值,即效用的认识倒是极为清晰的。比如对于钻石和水的问题,穆勒指出这种使用价值即有用性,“并不是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使用的,而是在与享受相对立的另一种意义上使用的”。他还说:
“在政治经济学上,一件物品有用是指它能满足某种欲望或达到某种目的。钻石在很大的程度上具有这种能力,如果它没有这种能力,它就不会具有任何价格了。”
显然,在人们享受之外的那种使用价值,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然使用价值(当然也包括技术使用价值),而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使用价值,才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使用价值或主观学派的效用。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价格在穆勒那里几乎就是价值的同义语,他说:“如说某一物品的价格,我们是指它用货币表示的价值。”
二.李嘉图的稀缺价值
李嘉图在其《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首先提到了效用问题,但是,这里的效用却不同于后来效用论者们所提到的效用,他说:
“水和空气是极其有用的,是生存必不可少的东西,但在正常情况下却无法换取任何商品;与之相反,黄金与空气或水相比用处很少,但它可换取大量其他商品。
“效用虽然对交换价值绝对重要,但它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如果一种商品毫无用处——或者说,如果它无法对我们的需求满足有所贡献——那么不管它怎样稀缺,或者获取时需要多少劳动,这种商品都不具有交换价值。”(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二)中提到效用为物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他有时还把技术使用价值与社会使用价值混淆起来,一会是为自己生产使用价值,一会是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后者应当是社会使用价值或效用才对,而由行文我们可以看出来,那其实只是为别人生产的技术使用价值。)
由于这里的观点是由斯密的相应见解而来的,所以这里的效用是就物的自然属性而非社会属性而言。这样,如果这里的需求满足是就交换的另一方而言的话,那么其结论便是合乎逻辑的,因为显而易见,由于这里涉及到了一种交换关系,所以便产生了一种后来的人们常常使用的效用的意义;但是,如果人们不考虑这一点而仅仅把这里的效用概念与自然劳动量联系起来时,谬误就产生了:似乎只要通过劳动而生产出至少具有自然属性的产品,其价值便是必然存在的了。我们由李嘉图后来提及的绝对价值观点,几乎可以断言他的确是存在着这样一种想法的。这样,即使人们以这里的“商品”二字所实际蕴含的交换关系,也是无法——至少是较为无力地——为李嘉图辩护的。
李嘉图随后说:“具有效用的商品获取其交换价值的来源有两个:稀缺性和获取商品时所需要的劳动量”。(熊彼特认为的这一段话是不合逻辑的,他说这是在“把稀缺的商品同在数量上非劳动所能增加的商品等同起来,并把它们作为不多见的例外,然后转向可以由人类劳动来增加的那一类商品”。)
显然,李嘉图从一开始就表明了他的立场,即:劳动不是决定(形成)价值的唯一因素;但是他却未能解释为什么这种稀缺性可以决定价值——尽管这种决定在他看来是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发生作用。然而,一件雕像或一幅古画如果只有一个需求者时,它还是稀缺的吗?一百件商品面对八十个需求者与面对一百二十个需求者时有什么不同?毫无疑问,稀缺性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几乎一切方面,从而它之于价值的关系绝非是有限的而恰恰是普遍的;稀缺性也不是绝对的而只是相对的,据说多年前曾经在中国甘肃大量出土过一种古代瓷器,开始是几十元一只,后来随着人们对之认识的愈加深入而广泛,对其需求也扩大起来了,从而其价格便飙升至几万元一只了。
既然一切商品都是稀缺的,并且我们也明了,如果没有人的某种行为,任何东西也是不会成为商品的;那么,我们就应当问,稀缺性与人的行为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二者之间是毫无联系的不同事物,还是有着某种内在一致性的不同事物?
毫无疑问,稀缺性是通过供求关系表现出来的,李嘉图仅仅是疏于对于供求的解释而不是疏于对供求的关注;他看到了劳动从而成本对价值的影响——这是对的,由此他对供求的关注在于他知道他的理论必须通过供求才能起作用,但这种关注却仅此而已,他不去问这是为什么。
然而,李嘉图又明确地说:
“黄金和白银的价值无疑会因为发现了新的更为丰富的矿山而发生波动。但这种发现并不常见,其影响虽然很大,但只局限在比较短的时期内。它们也会由于采矿技术和机器的改进而发生变动,因为技术和机器改进的结果导致用相同的劳动取得更大的产量。它们还会因为矿山经连年开采生产之后产量减少而发生波动。但这些引起波动的原因当中,谷物能免受哪种原因的影响呢?从一方面来说,农业的改良、机器的耕种和农具的改进、由他国耕种并影响每个自由进口市场谷物价值的新良田的发现,难道不也影响谷物的价值变化吗?从另一方面来说,禁止进口,人口及财富的增加,在贫瘠土地上耕作所耗费的更多劳动量所导致的增加供给的更大困难,这些原因不是也会使它的价值提高吗?劳动价值不同样是可变化的吗?和所有其他物品一样,它不仅受始终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供求比例的影响,而且也受劳动工资所用于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的影响。”
李嘉图在这里显而易见地指出了价值在于需求及劳动即供给之间的相对关系。一种劳动的社会性,总是相对于其需求而言的。换言之,任何一方面的变化,都会改变这种社会性的现有状态。毫无疑问,只要这种需求一发生变化,劳动的社会性随之也就发生了变化。从而相应的商品价值也就产生了变化。比如,需求的增加,马上就会相对地表现为相应程度的供给的困难从而是劳动的困难——这种困难从来都是历史的和相对的;这种供给的困难表现在哪里,劳动价值的变化就表现在哪里。然而,这种困难在形式上意味着什么呢?——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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