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lm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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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与社会制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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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17-4-27 23:49:09
clm0600 发表于 2017-4-26 12:45
兴趣和关系怎么又扯在一起了,我有兴趣,最多是你的帖子跟我有关系,不等于跟我的主贴内容有关系。
顶顶有意义的帖子,少扯些空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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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7-4-28 11:47:36
我有兴趣,最多是你的帖子跟我有关系,不等于跟我的主贴内容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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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你关注的事,都是因为是你赞成的或者是反对的事,是一定要表示态度的.

一定要表示态度的事,也就在思想上有某种关系,承认是这样,不承认也是这样.

53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4-28 11:49:16
关于变,有两个侧面的内涵,一个侧面:变是必然的,不变是不可能的;第二个侧面:变是必须的,不变就不可能存在。但具体到某一个有特定内涵或质的规定性的客体来说,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变中必须有不变,必须有相对的稳定性,特定阶段变化中的质的规定性是不能变的。如果把不能变的给变了,就会丧失根本(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辛鸣- 语).

(辛鸣先生这里讲了“变”中必须有不变的道理,就是事物有“变”与“不变”两种属性,如果忽略这个道理,对事物的认识就不精确不完整了。读者-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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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17-4-28 12:00:24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4-28 11:47
我有兴趣,最多是你的帖子跟我有关系,不等于跟我的主贴内容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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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这些东西我不关注,也谈不到赞成和反对。

55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4-29 14:30:44
辛鸣先生这里讲了“变”中必须有不变的道理,就是事物有“变”与“不变”两种属性,如果忽略这个道理,对事物的认识就不精确不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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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期的"继续革命理论"就存在忽略事物有“变”与“不变”两种属性这个道理,走了"继续革命"不断求变的道路.

56
clm0600 发表于 2017-4-29 22:36:01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4-29 14:30
辛鸣先生这里讲了“变”中必须有不变的道理,就是事物有“变”与“不变”两种属性,如果忽略这个道理,对事 ...
对不起,这些东西我不关注

57
clm0600 发表于 2017-4-30 15:30:00
clm0600 发表于 2017-4-29 22:36
对不起,这些东西我不关注
为什么没人反对?

58
龚民 发表于 2017-4-30 15:49: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9
clm0600 发表于 2017-4-30 16:56:35
龚民 发表于 2017-4-30 15:49
小事忽视,让你出头争。
哈哈,弄得好像自己是个人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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