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平狄克微观经济学中的价格歧视,在三级价格歧视中厂商根据不同需求曲线将消费者分为不同的组别,对不同的组收取不同的价格,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需求弹性大的收取较底的价格,而需求弹性小的收取较高的价格。 然而当我们把这个结论用于中国的偏远农村时会发现这样一个相反的结论:需求弹性大的收取较高的价格,而需求弹性小的收取较低的价格。
在解释这样结论之前我先来引出易中天教授说过的一句话:西方社会的社会关系建立在契约之上而中国的社会关系建立在血缘之上。在中国偏远的农村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信息工具使得这里的企业(这个词或许比商店更好听些)很少,有时只有一两家。而这样的企业对价格有很强的影响能力既具有垄断势力。根据三级价格歧视消费者被分为不同的组,在中国农村企业会跟据血缘将消费者分为血缘与非血缘关系组,并且有血缘关系的组会享受比非血缘关系组更加优惠的价格。我们来看看这两组消费者的需求弹性,因为存在血缘关系,有血缘关系的消费者并不会轻易的离开该企业去选择别的企业,即使是要付出更加高的价格,所以有血缘关系组的需求弹性小;再来看看非血缘关系组,当价格过高时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别的企业因为他们没有血缘上的道德负担,因此他们的需求弹性较高。
综上分析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偏远农村三级价格歧视:企业对需求弹性弹性大的收取较高的价格,而对于需求弹性小的收取较低的价格。而这与平狄克的结论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