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7-1-12 14:35:00的发言: 张先生说我这种价格定义方式有两个“价格”不知你上面用交换比例(率)来表达的价格概念:“1欧元和1.30美元可以交换,这个1.30就是欧元的美元价格,或者叫做交换率、兑换比例。当然也可以用其倒数表示为“美元/欧元=0.769”(不知该公式是否应为:欧元/美元=0.769,我认为分子是表示分母的价格),即美元的欧元价格是0.769。”算不算也是两个“价格”呢?当然,以执欧元为主的欧州国家中的国人来说,“美元/欧元=1.30”你这种说法,我称之为买入比率,欧元/美元=0.769,我称之为卖出比率;以执美元为主的美国国家中的国人来说,欧元/美元=0.769,这种说法,我称之为买入比率,美元/欧=1.30,我称之为卖出比率。不过,现实中,好像各国都以处于强势的美元挂沟为自国的货币兑换第三国货币的尺度,如果在这种“1欧元和1.30美元可以交换”的事件中,以美元为货币的尺度,那么,应该是只有“美元/欧元=1.30”一种比率。不知我这样说是否正确?
其实,我的价格公式:n个商品A的价格=商品A的数量n×商品B的数量m(或货币量)/商品A的数量n【交换比率或单位商品A的价格】应该包含你这种价格观。
价格作为比例,分子分母是人为指定的。欧元/美元不过是美元/欧元的另一种表示方法而已,知道其一就知其二。炒汇的人就经常一会儿说欧元兑美元一会说美元兑欧元。就像我们说矩形“长宽比”,也可以说“宽长比”。但是你的价格说法就不是这样的。作为交换比,价格可以用一个变量符号如P表示,你的价格可以用一个符号表示吗?
不存在什么卖出买入问题,因为一宗交易当中出入是相对的,以美元还是欧元作为本币只是习惯问题,定义要能延伸到一般交换模式,如A和B交换。
当甲用m量的A和乙交换n量的B时,我们说此宗交易的价格P=m/n(或p=n/m=1/P),这十分简单而且完全,且无一交换形式可以例外。不知道你为何要弃简从繁舍近求远。
没有“n个商品A的价格”这种说法,只有“n个商品A的价值(总量)”之说。价格就是单价,不是总价。
当有人问价时,他问的就是单价而非总价值或总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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