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199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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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创造就归谁?初中尖子生请进。。。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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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1:26:5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1 05:33
剩余价值应该归工人所有,这是资本论的结论吧?
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这是资本论中论述的吧?
结论小前 ...
剩余价值应该归工人所有,这是资本论的结论吧?
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这是资本论中论述的吧?
结论小前提有了,大前提是什么?
有个人不敢回答,您可能是不知道如何回答。
您说马克思说的剩余价值和所有权没关系,那只是您自己的观点,错误的荒唐的观点。
您是马克思的心理医生,您说:


马克思他的剩余价值论的三段论的心里话的潜意识是:


谁创造了劳动成果,谁就是劳动成果的货主,具有了法律或法理上的所有权。
劳动者创造了劳动成果,劳动者就是劳动成果的货主,具有了法律或法理上的所有权。
完毕。


但是,作为资深的心理医生,兼大法官,兼大总统,我们认为,
按照法律或者法理,或者天理,或者人心,雇工并不是雇主,雇主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才是合法合理的货主。
而假若雇工变成了雇主,变成了货主,社会将完蛋。
故而说,马克思他的剩余价值论,是错误的,也是天真幼稚的。
进而说,马克思他完全是文盲嘛,法学也不读,法律也不看,还闭门造车,异想天开嘛。




52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1:43:14
Rousseau 发表于 2017-11-21 11:21
庸俗化的解释,必然导致庸俗的质疑。

总是试图用PPT里面的“条头糕”来解释《资本论》,不仅不可能提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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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1 11:52:27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1:26
您是马克思的心理医生,您说: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应归工人所有的结论的大前提是谁创造归谁。
这是由结论和小前提倒推出来的。这不是什么难事,有点逻辑基础的都会。
谁创造归谁成立与否的条件:
当创造是为他人创造(即劳动使用权卖出)时,谁创造归谁不成立——要遵循交换原理——有关所有权已经转让。例如,您雇我为您喂鸡付我我同意的工钱了,鸡下的蛋不能归我只能归您。
当创造是为自己创造(即劳动使用权没有卖出)时,谁创造归谁成立。

54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1:56:53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1 11:52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应归工人所有的结论的大前提是谁创造归谁。
这是由结论和小前提倒推出来的。这不是什么 ...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应归工人所有的结论的大前提是谁创造归谁。
这是由结论和小前提倒推出来的。这不是什么难事,有点逻辑基础的都会。
谁创造归谁成立与否的条件:
当创造是为他人创造(即劳动使用权卖出)时,谁创造归谁不成立——要遵循交换原理——有关所有权已经转让。例如,您雇我为您喂鸡付我我同意的工钱了,鸡下的蛋不能归我只能归您。
当创造是为自己创造(即劳动使用权没有卖出)时,谁创造归谁成立。
Rousseau 发表于 半小时前
《资本论》里没有这样庸俗化的逻辑。
这只能是约翰·洛克的逻辑。
《资本论》的逻辑是:
剩余价值是在活劳动过程中追加进去的,资本作为死劳动只能通过活劳动把自身价值转移进新的产品中去。资本家通过对资本的占有权仅仅通过转移资本价值无法取得利润,而通过劳动资料和劳动力分离的历史无偿占有了劳动力用活劳动追加进去的价值部分。这种无偿占有叫做剥削。因为这种剥削,使得价值具有最后的完全形态,并且使得其外化形式价格对价值自身发生了背离。这种背离作为现象背后的实质是生产资料私有化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背离,从而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的和具有周期规律的经济危机。

55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1:57:3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1 11:52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应归工人所有的结论的大前提是谁创造归谁。
这是由结论和小前提倒推出来的。这不是什么 ...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应归工人所有的结论的大前提是谁创造归谁。
这是由结论和小前提倒推出来的。这不是什么难事,有点逻辑基础的都会。
谁创造归谁成立与否的条件:
当创造是为他人创造(即劳动使用权卖出)时,谁创造归谁不成立——要遵循交换原理——有关所有权已经转让。例如,您雇我为您喂鸡付我我同意的工钱了,鸡下的蛋不能归我只能归您。
当创造是为自己创造(即劳动使用权没有卖出)时,谁创造归谁成立。
您是马克思的心理医生,您说:


马克思他的剩余价值论的三段论的心里话的潜意识是:


谁创造了劳动成果,谁就是劳动成果的货主,具有了法律或法理上的所有权。
劳动者创造了劳动成果,劳动者就是劳动成果的货主,具有了法律或法理上的所有权。
完毕。


但是,作为资深的心理医生,兼大法官,兼大总统,我们认为,
按照法律或者法理,或者天理,或者人心,雇工并不是雇主,雇主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才是合法合理的货主。
而假若雇工变成了雇主,变成了货主,社会将完蛋。
故而说,马克思他的剩余价值论,是错误的,也是天真幼稚的。
进而说,马克思他完全是文盲嘛,法学也不读,法律也不看,还闭门造车,异想天开嘛。

56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1:59:08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1 11:52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应归工人所有的结论的大前提是谁创造归谁。
这是由结论和小前提倒推出来的。这不是什么 ...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应归工人所有的结论的大前提是谁创造归谁。
这是由结论和小前提倒推出来的。这不是什么难事,有点逻辑基础的都会。
谁创造归谁成立与否的条件:
当创造是为他人创造(即劳动使用权卖出)时,谁创造归谁不成立——要遵循交换原理——有关所有权已经转让。例如,您雇我为您喂鸡付我我同意的工钱了,鸡下的蛋不能归我只能归您。
当创造是为自己创造(即劳动使用权没有卖出)时,谁创造归谁成立。
您纯粹是一俗人,粗人,虽然您是初中2年级的尖子生,生生地聪明,聪明的蛋子。


您弹棉花,一听贝多芬,莫扎特,柴可夫斯基,樵夫砍柴,就觉得他们制造噪音。

57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2:05:35
Rousseau 发表于 2017-11-21 11:21
庸俗化的解释,必然导致庸俗的质疑。

总是试图用PPT里面的“条头糕”来解释《资本论》,不仅不可能提炼《 ...
谁创造就归谁,这种说法,就比较庸俗,相当庸俗。


支持、宣传马克思理论的人,如上,如此。反对、反驳马克思理论的人,也如上,如此。



所谓谁创造就归谁,这一是影射了人类劳动创造人类产品,二是容易深入人心,迎合了劳动者的意识。

但是,所谓谁创造就归谁,这个是偏差的,粗疏的,错误的。


因为,所谓谁创造就归谁,这偏向了所有权关系,偏向了人与人关系,造成误会误导,招致攻击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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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hb + 1 你认错了。输掉了。强大的逻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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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2:09:29
Rousseau 发表于 2017-11-21 11:14
《资本论》里没有这样庸俗化的逻辑。
这只能是约翰·洛克的逻辑。
《资本论》的逻辑是:
《资本论》里没有这样庸俗化的逻辑。
这只能是约翰·洛克的逻辑。
《资本论》的逻辑是:
剩余价值是在活劳动过程中追加进去的,资本作为死劳动只能通过活劳动把自身价值转移进新的产品中去。资本家通过对资本的占有权仅仅通过转移资本价值无法取得利润,而通过劳动资料和劳动力分离的历史无偿占有了劳动力用活劳动追加进去的价值部分。这种无偿占有叫做剥削。因为这种剥削,使得价值具有最后的完全形态,并且使得其外化形式价格对价值自身发生了背离。这种背离作为现象背后的实质是生产资料私有化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背离,从而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的和具有周期规律的经济危机。
既然马克思经济学,在这里,在这里并不涉及所有权关系,并不涉及人与人之间的权利问题,

那凭什么、为什么,又说劳资之间是无偿的交换呢?

这个,这个是在于:
如前面一再地所说:
{劳动者的劳动}与{劳动的劳动者}是浑然一体,{人类劳动的行为过程}与{人类产品的形成过程}是浑然一体,
这个浑然一体,并不建立在所有权关系上,并不建立在人与人的关系上。
这个同一,那是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劳动与人类产品之间的客观关系。
客观上,那就是同一,就是浑然一体。
劳动的劳动者,不是具有了所有权,不是应该有所有权,不是潜在有所有权,才与劳动过程、劳动结果浑然一体。
事实上,那本来就同一,本来就浑然一体。

59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2:12:10
Rousseau 发表于 2017-11-21 11:21
庸俗化的解释,必然导致庸俗的质疑。

总是试图用PPT里面的“条头糕”来解释《资本论》,不仅不可能提炼《 ...
上述石开石的发言,错在哪里?

他所说的“谁创造就归谁”,这是所有权的意义,是着眼于人与人之间,是人们对产品的外在的管辖、占有。

-----他所说的,是歪曲了马克思经济学的本意,是强加给马克思经济学的逻辑。

而马克思经济学所说的价值,所说的人类劳动,是着眼于人与自然之间,是人类劳动对产品的内在的产生、形成。

60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1 12:15:1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1 11:52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应归工人所有的结论的大前提是谁创造归谁。
这是由结论和小前提倒推出来的。这不是什么 ...
小石啊,去吃糕,这个又条理,又明白,又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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