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应该归工人所有,这是资本论的结论吧?
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这是资本论中论述的吧?
结论小前提有了,大前提是什么?
有个人不敢回答,您可能是不知道如何回答。
您说马克思说的剩余价值和所有权没关系,那只是您自己的观点,错误的荒唐的观点。
马克思他的剩余价值论的三段论的心里话的潜意识是:
谁创造了劳动成果,谁就是劳动成果的货主,具有了法律或法理上的所有权。
劳动者创造了劳动成果,劳动者就是劳动成果的货主,具有了法律或法理上的所有权。
完毕。
但是,作为资深的心理医生,兼大法官,兼大总统,我们认为,
按照法律或者法理,或者天理,或者人心,雇工并不是雇主,雇主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才是合法合理的货主。
而假若雇工变成了雇主,变成了货主,社会将完蛋。
故而说,马克思他的剩余价值论,是错误的,也是天真幼稚的。
进而说,马克思他完全是文盲嘛,法学也不读,法律也不看,还闭门造车,异想天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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