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还未完成的一篇文章的节选。我看过版主们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我写的这个既算是总结,也有些新的东西。
提到逆向选择,就不能不说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时人在描述生活中的逆向选择时,用的正是这个词。首先解释一下劣币驱逐良币是怎么来的。
解释一,偏好使用旧钱。
当钱包里既有新钱又有旧钱的时候,我们总是倾向于把旧钱先花出去,久而久之,旧钱充斥市场、新钱赖在钱包。这算是“劣币驱逐良币”在纸币时代的一种新内涵。但这种说法大有缺陷,因为在纸币制度下,纸币的更新成本很低,在你收到大量的劣币后,你完全可以去银行换成崭新的票子,而且除了一点时间外,你也谈不上什么损失。随着旧钱的销毁和新钱的发行,流通中的良币还是很多的。
解释二,无其他条件下,偏好使用不足值的金币、收藏完整无缺的良币。
早在古罗马时代,人们就习惯从金银钱币上切下一角,这就意味着货币行使流通手段职能时,含金量减少。“古罗马人不是傻瓜”。他们很快察觉到货币越来越轻。于是他们开始收藏足值货币,使用不足值货币。
张五常写了文章同林行止商榷,对这一说法进行了批判。张认为,在铸币时代,购物者确实愿意花劣币,但卖物收币的人不是傻瓜,他会因对方持币不同而区别对待。如果他收下劣币,必然要提高商品价格,借以补偿劣币的损失;如果对方使用良币,则价格相对较低。这样一来,使用劣币并无优势可言,也不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所以,劣币驱逐良币也不是指这一现象。
解释三,熔良铸劣或熔良换劣以套利。
劣币驱逐良币的前提在于存在劣币和良币之间的官方固定的兑换比例(人大经济论坛demander)。
1、我们来简单假设社会上存在两种钱,一种是“奸钱”,一种是“正钱”。所谓奸钱,就是重量不足的钱。本来一枚正钱理当重5克,奸钱则重4克。如果国家规定了奸钱可以正常流通,相当于承认了奸钱和正钱之间一比一的兑换关系(国家承诺可用奸钱兑换正钱)。我手里有4单位、20克的正钱,即4单位的购买力,但我把它熔掉重铸(不考虑损耗),搞成5单位的奸钱,也就有了5单位的购买力。我在此过程中套利获益,也就更倾向于使用这种方法制造更多的奸钱。后果正如贾谊所言“奸钱日繁,正钱日亡”。
2、在金银复本位制下,金币和银币都是法偿货币,它们之间的兑换比率由政府经由法律定下,长期稳定不变。但市场上金银之间的比价却因供求而变动。假设法定兑换比率1单位金币能换得5单位的银币,但是将这1单位金币熔成金块后,金块能卖6单位银币(相当于1.2单位金币)。那么熔金换银的行为就有利可图,流通中的银币就多了起来。相反,如果将5单位银币熔成银块后,银块能卖1.2单位金币,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熔银换金”的过程,金币就会充斥市场。在前面一个过程中,金币是“良币”,后面的过程中,金币又成了“劣币”,可见判断劣币良币所依据的标准,是实际价值与法定兑换率的高下比较——实际价值高于法定兑换率的,就是良币;低于法定兑换率的,就是劣币。
从以上的两种叙述可以看出,“劣币驱逐良币”的本质是利用汇差套利。
既然市场上没有傻瓜,谁来承受这一损失呢?直观的答案是政府。但你会问,政府也不是傻瓜啊?政府当然不是傻瓜。
我在国际经济学课堂上曾经讲过纸币的起源,这里再拿来谈谈。
银行业起源于金匠行业。很久以前,金匠们只经营“保管黄金”的业务,类似于现在的存款业务,只是储户不仅得不到利息,还要交纳“保管费”。储户每存一笔金子,金匠就开出一张收据并保证见票即付。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易越来越频繁,大家感到每次交易都来取黄金实在太麻烦,于是他们开始使用收据进行交易。久而久之,收据就演变成了纸币。由于收据只流通不兑现,大笔金子躺在仓库里睡大觉。一天,金匠偷偷开出一张收据,用来买东西,对方竟然接受了,这大大刺激了金匠的逐利心。金匠发现,只要多开的收据数目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来兑现的人所取的金子不超过库存的金子数额(不发生挤兑),这一伎俩就不会被拆穿。
也就是说,由于货币是不足值的,谁拥有货币的发行权,谁就能平白无故地获取这样一笔收益。这笔收益被称为“铸币税”。
熔良铸劣在本质上是私人与政府争夺铸币税的一种手段。政府发行的货币本身就是不足值的,因此它必须通过立法来规定货币法偿以维持铸币税——人们更关注的不是货币的价值,而是其使用价值——只要能法偿,人们愿意接受不足值的货币。为了独享铸币税,政府通常都会严禁金银私熔私铸。
上文中1、2两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是,市场上充斥了币值较低的货币,这同政府开动印钞机滥发货币造成通货膨胀、货币购买力降低是等价的。利益被货币发行者攫取,后果由全社会共同承担。
黑体部分指出,实际价值低于法定兑换率的,就是劣币。纸币的实际价值极低,其法定兑换率可以视为其购买力,所以纸币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劣币。纸币的使用可以理解为当劣币驱逐良币占领市场后,新一轮劣币驱逐良币开始,劣币被“更劣的币”所取代,如此循环往复,最终一种价值几乎为零的“最劣的币”纸币占领了市场。
在纸币制度下,熔良铸劣不再可能。此时,假币制造者以制造假币来和国家争夺铸币税,可以想象,国家为了捍卫铸币税权,将对假币进行严厉的打击。但劣币驱逐良币的法则是起作用的,否则HD90假钞也不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流转到20多个省。
张五常教授还曾提到“良币驱逐劣币”现象,这里我不妨多说两句。“良逐劣”指的是在国际结算中,人们普遍倾向于使用币值较高、汇率稳定的硬通货。百度百科称这是格雷欣定律的逆反。我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里的“良”和上面模型里的“良”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因为在这个“良”的模型里不存在“官定兑换率”。人们使用硬通货并不是从套利的角度考虑,而是为了规避汇率震荡的风险。
真实生活中,购买力平价或利率平价可以被视为一种“官定兑换率”,倒不是因为它有法律强制力撑腰,而是因为它比较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币值人为低估,是在制造“劣币”,大量美元涌入中国,通过购买力平价套利,美元被储备起来,算是良币被逐。人民币大量发行,造成通货膨胀,这部分铸币税让美国人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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