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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私有化的直接目的应该并不是减少矿难,但是客观上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至少前期是这样的,原因就如LZ所分析的那样.)但是,从哲学的观点来说,这不可能是根本的办法,世界永远是发展的。当一种制度出现后,社会上必然会出现这种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前期,由于该制度是由现状而制定的,所以利大于弊。但随作现状的发展,该制度的弊端会越来越突出,最后甚至不能被社会所接受。 私有制也一样,在初期也许是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好处,甚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矿难的发生。但是,现今社会该制度的弊端却越显突出,甚至可以说成为了矿难的诱因。
第二,中国矿难多发的根本原因我认为不在腐败(当然不排除腐败在其中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就好像最近商家天始策划打折了,因为一个月后就是圣诞了。但不能说商家一策划打折,就是要到圣诞了。这是一种典型的后此逻辑。 那根本原因又在何处,个人认为是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正因为经济落后,所以不能建立一系列有效的监管体制,也正因为以济落后,所以才使得违规煤窑老板在巨大利益面前作出借误的先择,也正因为经济落后,才使得矿工迫于生计去违规煤窑工作。
当然我并不是在为中国的腐败官员开脱,正因为他们的过失让多少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对此,我认们枪比他们一万次都不足以平民愤。
个人观点,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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