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省政府为了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要将之前私有化的煤矿权重新收归政府所有,但遭到了温州开发商的反对。
我想请问大家:
(1)为什么矿产私有化后,矿难不减反增呢?究竟什么样的产权制度是解决矿难频发的良方呢?
(2)政府官员明知违纪会丢乌纱帽,那么寻租活动为什么会发生呢?
我自己想了一些:私有化后,矿主为了盈利,不希望矿难发生;官员为了仕途,也不希望矿难发生。看似没有道理的现象背后到底潜藏的制度和行为本质是什么?是因为矿产私有权的取得方式。产权不是通过正规的讨价还价交易取得,而是增加了“寻租”的暗箱操作:从矿主的角度来说,虽然政府提高了私有化的门槛,对取得煤矿资格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可事实是私有化的煤矿却不断增加。这是由于矿主向政府寻租,为了补偿购买私有权所支付的寻租成本,不得不大力开采煤矿,恶性循环。从官员的角度来看,私有化后,产能增加,有寻租收入,还带来经济增长,升官。官员与厂商的利益是一致的,没有激励去约束矿难。所以说问题不是产权导致了矿难。而是利益一致的寻租活动导致矿难频发。
2、
(2)在古代如果地方官员腐败,提拔他的上级官员是要受惩罚的,可是为什么现在却不需要呢?
(3)为什么官员明知道腐败会坐牢,还要腐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