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要以消费者的身份获益。这是市场经济所体现的消费者利益导向。而一切不搞市场经济的国家与地方(比如东北),无一例外必定衰落,因为人民无法获得主要利益。而人民贫穷,注定国家贫穷。
如果这个原理不成立,那么我们可以设想一种糟糕局面,即行业垄断林立就是合理的。即如果人民主要以生产方的身份获益,那么,由于人民总是分布于各种不同行业,这些行业构成供求关系,构成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因此,如果人民主要以生产方的身份获益,那么,任何 一个行业的垄断高价格就是最符合人民利益的。比如,有一部分人民在电信行业就业,那么,电信行业的产品涨价就是最符合这部分人的利益的,而消费电信产品如电话、网络的人民,他们一方面要承受电信涨价,另一方面又要在自己的产品中涨价,于是各行各业,全都涨价声一片,导致全面的通货膨胀。比如许多人民在房地产行业及与之相关的行业就业,于是房子涨价那就最有利于人民利益了。但为什么社会对房子高度涨价那么有意见呢?因为它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任何一种产品,其生产方总是极少数,而消费方总是极多数,否则这种产品就不值得生产了。
那么,如果我们以为电信涨价,比如网络费从现在的廉价上涨100倍,看看这里的人还有可能在此发表意见吗?他们反对人民主要以消费者的身份获准,可以,他们却时时刻刻在享受这个原理的待遇,因为他们希望自己日常所使用的东西廉价,而对这些东西的涨价高度敏感。他们在抱怨看病贵嘛,但是,他们为什么不能以医疗生产方的身份享受高药价高治疗费的好处呢?所以,这些人根本就是不知所以,乱喊。
如果我们能够把全中国14亿人民都集中在房地产行业,从而,房价比现在再贵100倍,北京房价达到150万元一个平方,那就是最符合全体14亿人口的利益了。问题是:谁来为这高房价买单?卖给火星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