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续4)——“抽象人类劳动”不是现成的出发点
关键词:马克思,马克思主义者,劳动价值论,抽象人类劳动,化为
五、“抽象人类劳动”不是现成的出发点
马克思说:“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也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23,54—55]。马派正是在这个枢纽问题上出了问题!他们多是这样表达劳动二重性原理的: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他们把马克思所说的交换结果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二重性直接移植到生产领域中变成为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动二重性。他们不知道在生产领域中的作为出发点的个人具体劳动都有在“社会过程”中“化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过程。“这种简化看来是一个抽象,然而这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每天都在进行的抽象。”[13,19]
在《资本论》中有许多“化为”的论述: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23,58]马克思的“社会过程”就是市场中的交换过程。
“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23,59]
“只有不同种商品的等价表现才……实际上是把不同种商品所包含的不同种劳动化为它们的共同东西,化为一般人类劳动。”[23,65]
“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为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23,90]
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是指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马克思的抽象人类劳动概念有其独有的两个特征:1、它是社会劳动。它不是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它是生产领域中的作为出发点的劳动转化变成的有效社会劳动;2、抽象人类劳动不是在人类大脑的逻辑思维中抽象出来,而是在客观商品交换的经济过程中抽象出来的。因此,抽象人类劳动绝不是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是各种劳动在“社会过程”中“化为”的结果。
本人认为:马克思的观点与主流马派宣扬的观点有原则差别。本系列帖子是按讨论的问题引用一些马克思观点的中文译文出处,供快餐式的网友比较它与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或马派所宣扬的马克思观点是否有原则差别,他们是否把马克思论述中的不足与失误也当做真理宣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