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iver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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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按劳动量交换是否应该成为我们的追求目标?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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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2-17 12:30:13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2:23
在有交换的情况下,交换比例决定了生产率之比。这点还不能理解吗?
假设有交换,交换比是怎么来的或怎么决定的?

22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2:33:48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2-17 12:30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2:23
在有交换的情况下,交换比例决定了生产率之比。这点还不能理解吗?
假设有交换,交换比是怎么来的或怎么决定的?
交换比由供需决定。详细解释见《价格的形成》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23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2-17 12:43:09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2:23
在有交换的情况下,交换比例决定了生产率之比。这点还不能理解吗?
在以下的例子中,每一个数据是不是都表示生产率,交换比能决定它们或者说改变它们吗?

例子3:
甲:10个苹果/1小时,4斤大米/1小时;
乙:3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例子4:
甲:10个苹果/1小时,4斤大米/1小时;
乙:2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例子5:
甲:10个苹果/1小时,4斤大米/1小时;
乙:1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例子6:
甲:10个苹果/1小时,4斤大米/1小时;
乙:0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例子7:
甲:10个苹果/1小时,0斤大米/1小时;
乙:0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24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2:59:01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2-17 12:43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2:23
在有交换的情况下,交换比例决定了生产率之比。这点还不能理解吗?
在以下的例子中,每一个数据是不是都表示生产率,交换比能决定它们或者说改变它们吗?

例子3:
甲:10个苹果/1小时,4斤大米/1小时;
乙:3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例子4:
甲:10个苹果/1小时,4斤大米/1小时;
乙:2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例子5:
甲:10个苹果/1小时,4斤大米/1小时;
乙:1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例子6:
甲:10个苹果/1小时,4斤大米/1小时;
乙:0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例子7:
甲:10个苹果/1小时,0斤大米/1小时;
乙:0个苹果/1小时,5斤大米/1小时。
晕,如果甲乙之间发生交换,那么,这个交换比当然决定了甲乙的生产率比。因为,一旦交换,甲乙就会放弃于自己不利的生产。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25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2-17 13:40:55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2:59
晕,如果甲乙之间发生交换,那么,这个交换比当然决定了甲乙的生产率比。因为,一旦交换,甲乙就会放弃于自己不利的生产。
实际上,你说的“生产率”以及提高的问题,是生产率的相对提高,是一种比较的结果,或者说相当于提高了生产率。实际的生产率,都是原始的数据,一旦设定好了,就不应该再改变——改了就是另外一个问题或例子了。

26
riverrun 发表于 2009-12-17 13:57:22
没学经济的高手 发表于 2009-12-16 20:36
劳动量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概念。
      劳动量是指的劳动时间?或是在规定时间内产出商品的量?
      或是指规定时间内产出商品的量,那么劳动量就没有办法成为一个交换的衡量标准。因为劳动量所表示的商品数量并不唯一的决定于劳动者,而且商品数量的价值并不完全归于劳动者的劳动。还与劳动者使用的资本数量大小有关。

      楼主要先把劳动量的概念明晰下来才能继续讨论。
这样问是否就明确了:
某实体产出的商品的的价格增加量,应以该实体对该商品新付出的劳动量为依据。这是否应该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假定能够将各种类型的劳动等量化)

27
riverrun 发表于 2009-12-17 14:06:53
pengleigz兄,你老是强调个人效用。社会科学的讨论就怕陷入自说自话的境地呀!
原始社会里,也许效用论可以解释大多数部落内部的交换。那时除了人的本性,没有太多社会性质影响交换过程。
但是自从私有制出现,由私人占有而发生的交换,就远远不是效用论能够解释的了。交换发生的原因,除了人作为需方的效用和人作为供方的效率以外,更重要的还有对资源和产品的占有。
即使在原始社会,部落之间的交换,也不能仅由效用解释。游牧部落用羊交换农业部落的粮食,更主要地是由土地和生产技术的排他性占有引起的。
所以,不要片面强调效用原则,而忽视社会组织的因素。

28
riverrun 发表于 2009-12-17 14:10:57
社会科学的研究,是要分立场的。什么样的立场,就有什么样的方法和结论。

请再看看此帖的标题。标题里的”应该“,是以什么为判据呢?如果以货币增殖为判据,可能会是一种回答;如果以人民幸福为判据,可能会是一种回答;如果以国家安全为判据,可会是一种回答。

这里,我想以人民幸福为判据。请回答!

29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4:20:43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2-17 13:40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2:59
晕,如果甲乙之间发生交换,那么,这个交换比当然决定了甲乙的生产率比。因为,一旦交换,甲乙就会放弃于自己不利的生产。
实际上,你说的“生产率”以及提高的问题,是生产率的相对提高,是一种比较的结果,或者说相当于提高了生产率。实际的生产率,都是原始的数据,一旦设定好了,就不应该再改变——改了就是另外一个问题或例子了。
交换前后当然有所差别,不然,为什么交换?
还是等你说明了交换的原因再讨论吧。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30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17 14:22:29
riverrun 发表于 2009-12-17 14:06
pengleigz兄,你老是强调个人效用。社会科学的讨论就怕陷入自说自话的境地呀!
原始社会里,也许效用论可以解释大多数部落内部的交换。那时除了人的本性,没有太多社会性质影响交换过程。
但是自从私有制出现,由私人占有而发生的交换,就远远不是效用论能够解释的了。交换发生的原因,除了人作为需方的效用和人作为供方的效率以外,更重要的还有对资源和产品的占有。
即使在原始社会,部落之间的交换,也不能仅由效用解释。游牧部落用羊交换农业部落的粮食,更主要地是由土地和生产技术的排他性占有引起的。
所以,不要片面强调效用原则,而忽视社会组织的因素。
我并没有强度效用,我的理论是效用和劳动并行的。
至于资源的占有,应该也要视为劳动所得。人的所有自主活动,都应该算作劳动。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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