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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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体制是造成当今中国贫富分化的根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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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4-30 06:59:00
以下是引用vagabond在2006-4-29 9:23:00的发言:

老黄的悟性真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等价交换对贫富分化具有牵制作用,而这正是市场经济具有“均贫富”的性质。比如在征地的时候,农民们如果能够获得议价权利,从而使自己的土地能够以合理价格卖出去,那么,一方面,土地需求者就不会因低地价而发横财,农民也不会因得不到合理补偿而变得越来越贫穷。

假设你所在的地区被征地而且大家的社会和经济资源基本相等,你有完全的权力议价,你得到了你满意的结果。过十年后会怎样?被征地的一千个人中一定会出现贫富分化。那又是为什么?我的一个朋友收老家具,他当然靠其他人帮在收购,这个过程一定是市场经济的自由交换,但他一年的收入可以在五十万以上,帮他收购的小市民和农民工可能赚那么多吗?恐怕加起来也未必有那么多。那又是为什么?改不了的找替罪羊的政治思路。现实问题那么简单就不需要你读书了。

我想来与你讨论“贫富分化”这个概念。它与“均贫富”相对应。而什么是均贫富呢?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每个人的收益都一样多,甚至表现为每个人的货币收益都一样多。但这是不对的,均贫富的意义,是你的收益与你所付出的耗费,与你对社会所作的贡献成比例,而不是平均主义的均等性。比如A人的月收益是10000元,B人的月收益是1000元,如果A人对社会的贡献及他所付出的耗费代价比B人大10倍,那么这两个人的收益也是“均贫富”下的收益,而不是贫富分化下的收益。

相反,如果每个人的收入都一样多,但每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每个人在劳动中所付出的代价耗费并不相同,这仍然是贫富分化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大锅饭时代的平均主义有可能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益差距具有更大的贫富分化性质。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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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 发表于 2006-5-11 10:15:00

首先,一个是收入差距,一个是贫富两极分化。楼主把此二者混淆起来了。

所谓贫富两极分化,是指的富者依据其富有的地位,使贫困者更加贫困的恶性循环。例如资本家依据其巨额资本,剥削工人。并将剥削得来的剩余价值转化为不变资本,从而导致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从而导致失业率上升。贫困者更加贫困。是贫富两极分化无限制地扩大。而收入差距,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就计划经济条件下来说,由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不得不导致的城乡差别也好,特权官僚体制导致的不平等福利政策也好,它只造成收入差距,但高收入者决不会让低收入者更加贫困。二者的差别始终限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可以说,计划经济时代的收入差距有这样的特点:富有程度不一样的平均主义等级——官员的等级、工人的等级和农民的等级;在各自的等级之内,收入是基本一致的;谁也不会下降到更加贫困的地步。但各个等级之间的富有程度是不一样的。但私有制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等级虽然彻底打破了,但是收入的差别具有无限而且加速扩充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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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 发表于 2006-5-11 16:19:00

45楼列举的现实确实倒是事实。但是,45楼所列举的解决办法却只能助长这些趋势的发展。可以说是饮鸠止渴的死路。

显然,如果按45楼的做法,实行土地私有制,让市场来决定土地和资源的价格;那么首当其冲受害的首先是农民。显然,在中国现有的小农经济条件下,无论从技术还是资金上,实力微弱的小农根本抗不住大鱼吃小鱼式的市场竞争的压力,结果农民不但不能增收,反而只能走向负债累累和彻底破产。在这种情况下,45楼主张的“顺应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潮流,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引向城市”最终会演变成让这些农民在一贫如洗和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涌入城市,这样一来,由于有八亿多一贫如洗和走投无路的从而也是在就业上饥不择食的劳动力进入城市;结果不但不能使劳动力价格按市场价格上涨,而只能急剧下滑,最后甚至达到像现在沿海地区的生产线岗位也将成为抢手的热门。因为除此之外,这些农民将只能饿死在路边。同时,这些一贫如洗和走投无路的农民在涌入城市后根本没有任何住处,只能呆在无法居住的贫民窟中,结果,只能助长黑社会犯罪集团,结果将使中国的黑社会势力急剧澎涨起来。这样,等于是让一个同样贫困的农村平移到城市边上,这样,将使中国城市化变成罪恶累累的掠夺性的“城市化”;最终导致在中国埋下一颗导致几百年战乱的定时炸弹。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则这能是使政府在即将到来的危机面前束手无策,无能为力。显然,政府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现象,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而是由于政府财政支出没花到地方上。这里的要害不在财政支出上,而在于没有真正的财政预决算制度造成的。

所以,按45楼的办法,面对八亿多一贫如洗无家可归的难民,政府的任何社会福利都将成为一句空话。

最后,实行人民币汇率市场化 ,则会引来索罗斯那样的国际强盗,将使中国人民重新回到1949年。这样,对一个重新成为纯粹农业国家的但拥有十三亿人的动乱的中国,它只能演变成真正的人间地狱。

要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讲,必须要走与45楼主张完全不同的道路。

1、必须废止对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不平等的超国民待遇。所有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同所有国内国有企业私有企业一样,同样享受普通国民待遇,取消和废除一切对不同类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引进外资目的是为了引进先进技术,因此在这方面必须讲究质量;必须放弃对外资的饥不择食的做法。必须要对外资有选择性,不能只要进来的就欢迎。要有选择性。要将引进外资与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相挂钩。

2、减低国内过高的税收,改革政府财政制度。建立严格科学公开透明的财政预决算制度;赋予预决算以法律权威,依法严厉惩处违反政府财政预决算的政府官员。取消预算外资金政策,废止一切行事事业性收费。对税收实行整顿,合并减少过多的税收项目;大幅降低税额。与此相应,必须合并减少政府机构数量人员。

3、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全部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以实现保值增值;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聘用有经营能力的国有资产代表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依其占有股份享有出资人权力和控股人权力。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与政府行政部门脱离上下级关系;从而完全变成真正独立自主的市场经济主体,从而真正具备与私有外资中外合资企业竞争的制度性条件,在此基础上取消针对国有私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审批制度。必须停止国有资本退出竞争经营性领域的错误作法,并重新进入这些领域,建立强有力的国有大企业集团,重新掌握和操纵这些领域。从而使私有资本受到监督制约,从而消除私有资本的过份的贪婪带来的对农民工的剥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可以通过股票资本市场从事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通过购买更多企业股票的市场经济的办法扶持重点项目。

4、建立国家就业中心,免费为国内一切失业下岗公民提供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职能技术测试等服务;从而保证所有公民再就业。取消和彻底废止现行的医疗、教育产业化政策。从头开始重新进行医疗、教育改革。同时,国家推行住房双轨制;由国家出资建设足够数量中低档次(面积以80平方米为限)基本公有住房,并以极低的固定租金(其租金应以法律的形式公布)出租(可以参照计划经济时代的公有住房租金),以保障所有公民的基本有房住的需求。从而使有房住的需求从住好房的需求中彻底分流出去,使有房住的需求由社会保障,住好房的需求由市场调节;在目前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立即对长期拖欠住房按揭贷款的房地产开发商立即采取措施,拍卖其商品房的办法收回资金。从而一方面彻底解套。另一方面可以打压房地产暴利。通过这些办法,逐步消除贫富两极分化。必须开避国有土地二级交易市场,并在今后逐步取代一级市场成为国有土地交易的主体,一级市场则只作为国家调控土地市场价格的途径。

5、逐步改革现行以科学院、研究所为主体的科研体制。逐步过渡到以学院为主体的科学研究体制中;并以此强化研究生体制。为此建议将科学技术部和教育部合并,成立科学教育部,并逐步撤销国家科学院、工程院和社会科学院。国家科研经费应该通过科研基金的方式而不是行政经费的方式交付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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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5-11 22:02:00
以下是引用杨虎在2006-5-11 10:15:00的发言:

首先,一个是收入差距,一个是贫富两极分化。楼主把此二者混淆起来了。

所谓贫富两极分化,是指的富者依据其富有的地位,使贫困者更加贫困的恶性循环。例如资本家依据其巨额资本,剥削工人。并将剥削得来的剩余价值转化为不变资本,从而导致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从而导致失业率上升。贫困者更加贫困。是贫富两极分化无限制地扩大。而收入差距,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就计划经济条件下来说,由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不得不导致的城乡差别也好,特权官僚体制导致的不平等福利政策也好,它只造成收入差距,但高收入者决不会让低收入者更加贫困。二者的差别始终限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可以说,计划经济时代的收入差距有这样的特点:富有程度不一样的平均主义等级——官员的等级、工人的等级和农民的等级;在各自的等级之内,收入是基本一致的;谁也不会下降到更加贫困的地步。但各个等级之间的富有程度是不一样的。但私有制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等级虽然彻底打破了,但是收入的差别具有无限而且加速扩充的趋势。

恰恰相反,我已经说明清楚:贫富分化与收入差距并不是一回事。收入有差距并不等于贫富分化,相反,平均主义也并不等于均贫富。因此说我将此两者混淆起来,是不妥的。

同时,先生却把贫富分化与富人滥用这种分化的力量混淆起来了。不过我却赞同贫富分化会使一部分人的富有建立在另外一部分人的更加贫穷的基础上。因此我强调收入与贡献成比例,从而杜绝某些人将自己的富有建立在别人更加贫穷的基础上。

但先生所说的“就计划经济条件下来说,由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不得不导致的城乡差别也好,特权官僚体制导致的不平等福利政策也好,它只造成收入差距,但高收入者决不会让低收入者更加贫困”是不对的,也不符合历史事实。计划经济时代,在生存资源非常稀缺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特权阶层的生活,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曾经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因此所谓“只造成收入差距,但高收入者决不会让低收入者更加贫困”非常成问题。

至于是资本家剥削工人还是工人剥削资本家,至今仍然是争论不休的问题。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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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 发表于 2006-5-12 09:16: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5-11 22:02:00的发言:

恰恰相反,我已经说明清楚:贫富分化与收入差距并不是一回事。收入有差距并不等于贫富分化,相反,平均主义也并不等于均贫富。因此说我将此两者混淆起来,是不妥的。

同时,先生却把贫富分化与富人滥用这种分化的力量混淆起来了。不过我却赞同贫富分化会使一部分人的富有建立在另外一部分人的更加贫穷的基础上。因此我强调收入与贡献成比例,从而杜绝某些人将自己的富有建立在别人更加贫穷的基础上。

但先生所说的“就计划经济条件下来说,由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不得不导致的城乡差别也好,特权官僚体制导致的不平等福利政策也好,它只造成收入差距,但高收入者决不会让低收入者更加贫困”是不对的,也不符合历史事实。计划经济时代,在生存资源非常稀缺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特权阶层的生活,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曾经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因此所谓“只造成收入差距,但高收入者决不会让低收入者更加贫困”非常成问题。

至于是资本家剥削工人还是工人剥削资本家,至今仍然是争论不休的问题。

贫富两极分化就是贫富两极分化;所谓“富人滥用这种分化”只是一种掩盖两极分化的托词。只要有贫富两极分化的存在,就肯定会有富人的富有建立在贫困者的贫困基础之上。因为少数人将自己的富有建立在多数人贫困基础之上,这本身就是掠夺,就是两极分化。

“收入和贡献成比例”是一句彻头彻尾的空话。贡献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资本家明明是剥削工人,他们也同样可以说他们是凭贡献。就如同今天的官员们老说,他们工资高是因为他们贡献大一样。

资本家剥削工人,这已经是常识了,怎么还会争论不休?恐怕是资本家反对罢?

计划经济时代农民作出的牺牲,是为了“特权阶层的生活”;还是为了国家工业化?这个问题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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