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我一块土地或者有些生产工具,但有一天我感觉市场关系中的生活压力大太,我想退出这种市场的金钱关系,而选择自给自足。但是政 府对土地,机器的税收政策,会逼迫以货币税的形式交税,如果交不上这种货币税,那么我的土地、机器等就会被没收(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法律大多如此)实际上税收就是一种变向的共有制。如果绝对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没有税收等变向的共有形式,会不会导致人们退出市场的社会关系当中?
另外政 府的这种强制性,显然也违背了自由社会秩序,它以政 府变向的推行共有制的形式逼迫人们进行市场关系当中,按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才有自由的逻辑,市场经济也应该是通往奴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