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hb 发表于 2019-7-6 21:55 
你连小学算术都不懂,大家有目共睹。
你一个小学留级生,冒充大学生,真不要脸。
你反驳不了我的观点,只好用这种打肿了脸充胖子的手法来自我安慰了。哈哈哈哈,你太可怜了!
不信,我把我的观点再重复一下,你来驳驳试试?
在数学关系式中,
当单位B的A用“A/B”来表达时,A的单位就是“A/B”中的分子“A”,而不是分式“A/B”,这是普遍常识,而不是个别现象。
所以,你根本就没有能力分清什么是“个别——普遍——个别”的推理,什么是“个别——个别”的类比。
而且,小学课本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单价为18元的网球”,“单价为4元的手帕”,“单价为8元的袜子”,并且有单价、数量、总量关系的表格——
|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 羽毛球 | 7(元) | (个) | 336(元) |
| 运动鞋 | 156(元) | 6(双) | (元) |
| 运动服 | (元) | 3(套) | 864(元) |
其中所有的单价都是以“元”为单位的,也是以分式中的分子为单位的,这也证明了作为小学生都知道的
“单价=总价/数量”的计算结果,单价只能以“元/件”中的分子为单位,而不是以分式“元/件”为单位。
由此可证,商务部网站的“××元/件”的正确解读只能是,“每件的价格为××元”,即价格的单位只能是“元”,而不是“元/件”
这就充分证明了,你把“元/件”当做单价的单位,实在是连小学生的智力水平都没有,即便你在小学留学一辈子,也永远无法小学毕业了。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