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方经济学的划分,
生产要素有四种:劳动,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
对应的,四种要素的提供者分别为:劳动者,地主,资本家,企业家。
四者得到的报酬分别是:工资,地租,利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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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提供了多种要素,那么他就兼任多种提供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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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家:
提供企业家才能,就是运用企业家才能来创办或管理企业,这也是劳动,所以企业家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被分割出来的劳动者。
西经模型假设:企业家承担经营风险,赚取利润。这时候,我们可以看做:企业家拿的利润,其实是一种根据绩效来决定的劳动报酬——浮动工资,绩效工资。
有时候企业家不想承担企业的风险,宁愿拿一定数量的薪资报酬,而让资本家承担风险,这时候,资本家就成为股东,他的所得可以看作是随着企业经营状况而变动的资本报酬——浮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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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本家:
资本家也有真假之分。比如说某个企业的出资人可能本来没有钱,他的钱是借来的。
单从企业来看,他被看做是企业的资本提供者,是资本家。
但是,这个所谓的“资本家”在企业取得资本报酬之后,还得转手将这份报酬交给借他钱的人——这个人才是真资本家!——他是企业资本的真正提供者。
而这个借钱给企业出资的人,是个二道贩子,是个假资本家而已。
那么他靠什么赚钱呢?他实际上可能有企业家才能,是凭借企业家才能赚取利润的企业家。
如果这个人连企业家才能都没有,企业的创办和经营都是别人负责的,他只是把钱借来并投入企业,那么他纯粹是个替企业家承担风险的赌徒而已。这种角色在经济学分析的时候没有存在的必要,我们可以把单纯承担经营风险的职能放在企业家身上(如西经所做的那样),也可以放在资本家身上,都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