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oxian2011
757 2

[学术哲学] 《动变逻辑学》之空间、时间与质量的本质 [推广有奖]

  • 5关注
  • 28粉丝

院士

1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7993 个
通用积分
274.4380
学术水平
255 点
热心指数
226 点
信用等级
209 点
经验
86055 点
帖子
3063
精华
1
在线时间
216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3-1
最后登录
2024-4-5

初级学术勋章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空间的本质是什么?从本质上看,空间是动变展现界面的某些维度固化的产物。空间的确立至少需要四个条件:(处于极限状态的)动变的速度为有限大以及动变的形式稳定、连续且能被认识主体所把捉。当动变的速度无限大、或者动变的形式不稳定、或者不连续、或者不能被认识主体所把捉的时候,是不会有任何确定的空间的。

时间的本质是什么?从本质上看,时间是动变展现界面中的某种进程不可逆化的量度。时间的确立至少需要两个条件:动变展现界面中的某种进程不可逆化且该不可逆的进程能被认识主体所把捉。当动变展现中的相关进程自由变换且随机互逆时、或者其不可逆的进程不能被认识主体所把捉的时候,是不会有任何确定的时间的。

质量体(物体)的本质是什么?从本质上看,质量是能量以某种相对稳定的、自构自生自实的形式展现的量度。能量的展现可以是相对稳定的,也可以是完全不稳定的;可以以自构自生自实的形式进行(表现为以某种形式进行“自旋”),也可以以随机自在变换的形式进行。只有当能量以某种相对稳定的、自构自生自实的形式展现的时候,能量展现的总体才可能表现为某种质量体(物体)。当能量以完全不稳定的形式、随机自在变换的形式展现的时候,是不会形成任何质量体的。简单些说,质量是能量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当质量体能以认识主体的可见光谱中的某种介质为其有关信息的散播载体(表现载体)的时候,质量体就表现为某种“明”物质;当质量体不能以认识主体的可见光谱中的某种介质为其有关信息的散播载体(表现载体)的时候,即当其以认识主体的可见光谱外的某种介质为其有关信息的散播载体(表现载体)的时候,质量体就会表现为某种“暗”物质。“明”能量与“暗”能量的区别与此相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逻辑学 不可逆 可见光 不稳定

我的座右铭是:只求成功因我,不管收获谁多。如果你觉得阅读内容有价值,请广为宣介,让更多人早日从中获益。
沙发
tianwk 发表于 2020-1-30 14:47: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thanks for sharing

使用道具

藤椅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0-5-17 14:12: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实体逻辑学之时间的本质


在完全可逆的甚至可以跨环节互逆的动变过程中,时间是毫无意义的。——只有在不可逆的动变中,至少是不可跨环节互逆的动变中,时间才是有意义的度量值。
因此,时间的本质就是标志不可逆的动变进程的度量尺度,可以由动变幅度与动变速度的比值来进行确定。
当默认动变速度不变时,时间流速由动变幅度决定;当默认动变幅度不变时,时间流速就由动变速度决定。——简单些说,在匀速动变过程中,时间流速与动变幅度成正比、与动变速度成反比;在非匀速动变过程中,时间的平均流速与动变幅度成正比、与动变的平均速度成反比。同理可知,在相对动变过程中,时间的相对流速与动变的相对幅度成正比 、与动变的相对速度成反比。
当动变幅度和动变速度的变化程度不同时,时间就会偏离其经典流速而变得很奇妙(或者更奇妙)。例如出现更快或更慢的时间(时钟)。
我的座右铭是:只求成功因我,不管收获谁多。如果你觉得阅读内容有价值,请广为宣介,让更多人早日从中获益。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7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