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oyan 发表于 2010-4-22 16:29一、可以因为十分懒惰,不愿意实施劳动行为,可以以为信任(比如对子女),不去实施劳动行为。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22 06:42这里说的是和支配某种资本相关的问题。那么:ruoyan 发表于 2010-4-21 20:43
这个人无劳动行为,包括无脑力劳动行为;可能是故意不实施其劳动行为,也可能是丧失劳动行为能力,可能是暂时丧失,比如睡觉;还可能是长期丧失,比如植物人。——但是,这个人有消费行为能力。
一,一,对于一个资本所有者,其故意不实施劳动行为的表现是什么?换句话说,你根据什么说,一个人是故意不实施其劳动行为?
二,如果睡觉可以叫做丧失“劳动行为能力”,那么人人都这样——一倍之不睡觉的除外。
三,植物人无意识。他只是“被”活着。他是真正的他自己的资本收益的受益者么?他能体验到一百万和一万元对他的区别么?而对于这笔资本而言,其所可能的风险由谁来承担?
二、正是,人人都可以这样,所以,你的立论对人人都不一定成立。
三、不管是不是“被活着”,他所有的财产“被”得到的利息,没有人有权利剥夺。因为他还有消费能力——活着。他能否有意识地体验无关重要,但他的生命依然存在,只要在以100万维持着生命,生命就在体验着。风险由其所有的那笔资产本金承担。
二,我们可以不可以因为人需要睡觉而说他不是劳动者?一个人的劳动是在清醒时进行的还是在睡觉时进行的?你所认为的劳动者不需要睡觉吗?
三,我在问你,这个植物人能不能体验到一万与一百万对他的区别?没有意识能够体验吗?
风险到底是由所有者承担,还是由所有者的资本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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