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者信用局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在美国,消费信贷主要指对消费者个体无担保或抵押的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将所按揭的住房作为抵押而获得贷款,风险相对较低,并不被视为消费信贷,不包括在美国公布的消费信贷数据中。这种无担保或抵押的贷款,对贷款者而言风险相对较高。在一个可自由进行风险定价的世界里,面对高风险的贷款,贷款者可以收取较高的贷款利率,以补偿可能的贷款损失。贷款者面临的惟一难题是如何对每一个贷款申请者的潜在风险进行精确的度量。对消费贷款风险的度量有两个基本的方法,一是对过去已发生消费信贷的坏账率进行统计,这一坏账率可作为衡量消费贷款风险的一个近似;二是建立消费贷款风险模型,将影响到期还款的所有重要因素考虑到模型中。前者是事后的风险度量,而后者则是事前的度量方法,需要对申请者的收入、职业、信用活动记录、破产与缴税情况等等信息的收集与处理。事后的风险度量需要大量的历史贷款数据,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贷款的定价,贷款仍面临贷款定价过低的风险,最终导致消费贷款业务损失,甚至有可能终止这类贷款业务。事前的风险度量模型需要对每个贷款申请者的各种影响还款的因素进行信息收集与评估,存在信息的成本问题,如果这一信息成本过高,那么事前的风险度量模型并不切实。可见,降低收集贷款申请者有关信息成本是发展消费贷款的关键因素之一。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Geoge A.Akerlof的一篇重要论文,消费信贷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贷款者永远无法掌握关于借款者所有影响还款的重要因素的信息。这一信息不对称导致了贷款市场上的“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现象。在没有完全的信息下,银行对所有的借款者只能收取统一的贷款利率,假定该利率的确定依赖于对所有历史贷款的平均坏账率统计,相对于该利率,那些收入高、有能力且愿意遵守贷款合约的低风险借款者会觉得收取的利率过高,其对贷款的需求相对减弱;而那些还款能力弱且还款意愿不足的高风险借款者会觉得所收取的利率过低,提高了其贷款的需求。在这一情景下,势必导致高风险借款者不断增加直至将所有低风险借款者挤出这一贷款市场,当银行的贷款坏账率高于其贷款的全部收益时,银行也将被迫退出这一贷款市场。因贷款市场的严重信息不对称所必然产生的“逆向选择”,可以解释目前我国无抵押或担保的消费贷款发展举步维艰的困境。美国学者Ausubel (1999)也发现,当发卡银行将信用卡申请书寄给目标客户时,寄回申请书的客户,其风险平均而言高于那些没寄回申请书的客户;在寄回申请书的客户中,那些接受较高透支利率的客户,其平均违约率高于那些只收取较低透支利率的客户,这反映美国信用卡市场存在明显的“逆向选择”问题。相关的经验证据还可参考Calem and Mester (1995)。可见,消费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是阻碍消费信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消费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还导致了借款者的“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出现。假定贷款者在作出贷款决策前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收集和评估,并决定批准申请者的贷款申请,借款者获得贷款后就有动力对该笔贷款进行违约。因为违约对借款者而言是有利的,尤其是当借款者违约信息不被公开或共享时,借款者就有动力将所贷的款项用于一些高风险高回报投资;或者不采取有效措施去阻止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在没有违约信息的披露与共享的机制下,违约者的违约成本几乎为零或微不足道,在将贷款用于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时,违约的潜在收益却是很高的,这等同于借款者以微不足道的成本购买了一个违约选择权,如果投资顺利,本金与收益可以成功回收,那么借款者将会选择不履行这一选择权;而当投资失败或因其他原因使自己破产,借款者将会执行违约选择权,结果导致贷款者的损失增加。正是这一隐含于借款者行为中的违约选择权促使借款者“道德风险”的产生。“道德风险”的根源在于贷者与借者的信息不对称,表面上看贷者可以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资金的用途并每时每刻监控借款者的资金动向,但这并不总是可能的,因为其监控成本太高。如果难以有效地避免借款者的“道德风险”,无担保或抵押的消费信贷业务对贷款者而言将难以为继。
由于“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源于信息的不对称,因此,消除这一信息的不对称是消费信贷业务得以存在并不断发展的重要途径。美国消费者信用局制度就是通往这一途径的最佳载体。消费者信用局收集每一位借款者尽可能多的信用活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了一个消费者的信用档案,这些信息的来源渠道非常广泛,有银行、金融公司、财务公司、零售商、保险公司、企业、法院、税局、工商及其他向消费者贷款或融资机构,这些机构向信用局有偿提供信用档案中的各种信息,信用局以标准的格式将这些信息录入到其数据库中,美国法律规定在申请贷款或就业时授权贷款者或雇主向信用局以有偿的方式调用专属于申请者的信用档案或信用报告。三家最大信用局各自收集消费者的信用活动信息,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确保美国信用报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这样的信用局制度下,几乎所有发生过借款行为的消费者都至少在一家信用局里有其授信活动的历史记录,这些历史记录既包括正面的信息(如正常还款的记录),也包括负面的信息(如逾期还款、违约等),法律规定负面信息只能保留7年,但破产信息可保留10年。根据这些全面、详尽、长期的信息,贷款者可以利用一些成熟的信用评级(credit scoring)模型在极短的时间内对任何一位潜在借款者的风险进行评估与度量,风险高的借款者,其贷款条件(包括贷款利率)相应苛刻;风险低的借款者,其贷款条件相应宽松,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了“逆向选择”的问题。由于消费者信用档案中保留了7年或10年的负面信息,任一贷款者都可以容易地获取申请者的信用档案以了解其历史信用活动记录,借款者无法隐瞒任一违约或不及时还款的历史,换言之,借款者的未来借款成本高昂,因此,借款者在获得贷款后,仍有很强的动力去维护其良好的信用记录,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贷款者担心的“道德风险”问题。消除了“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消费信贷市场才可正常运转。像其他市场一样,买卖双方的成功交易意味着双方福利的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信用局制度的建立、完善及正常运转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消费信贷的蓬勃发展,提高了美国消费者融资效率,增进了美国消费者整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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