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用银行与社会各企业、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誉、结算、现金、出纳的业务关系和制度作为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的根本方法。纵然能使生产得到迅猛发展。
但是,同志们,影响生产和消费矛盾的生产的无限扩大趋势与广大劳动群众可支付能力日益枯竭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因为银行在社会生产和消费活动投资中获得的剩余价值并没有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分配下去。最终银行所组织和经营的生产、消费活动,也因为社会消费能力的匮乏(广大劳动群众消费能力匮乏),无法进行下去,就像生产患上‘肠梗阻’一样,致使生产‘消化吸收不好,营养不良,手足无力,行走困难。
所以说,要消除生产的无限增长趋势和广大劳动群众可支付能力日益下降的生产与消费矛盾,根本的方法还是银行管理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现金(资金),看作是广大群众投资在银行的资本,参与剩余价值收益分配的条件。——由银行投资和经营(社会生产、社会消费),群众分配由银行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
一方面,银行统一组建和组织(生产和消费活动),解决了单个、分散的群众的资金无法解决生产(生产要素)的问题;另一方面,银行“代”群众来投资、组织和发展生产,使得广大群众有了剩余价值的分配来源,消费能力得到提高。解决了生产无限增长趋势与广大人民群众可支付能力下降的生产与消费矛盾。
同志们,我们利用银行的职能作用只是我们用来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的根本的方法和主要措施,而并非最终目的。我们最终目的是要保持生产的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所以我们说,把社会剩余价值分配建立在全体社会成员基础业的生产方式,就是广大群众的资金通过银行,由银行依生产力水平、社会消费内容来组建部门、组织生产,群众参与剩余价值收益分配。使剩余价值收益分配建立在他们(人民群众)基础上,一来满足生产要求需要、促进生产发展;二来解决生产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水平等社会消费问题、促进生产与消费生活活动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这是我们继把剩余价值分配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基础上来发展生产的策略外,有银行吸纳广大群众资金投资的银行对整个社会生产、国民经济统一经营来发展生产和消费活动的根本方法和具体措施。
(十五)、总结:
同志们,有了生产的目的和实质是为了满足人类(人民群众)物质生产和物质文化生活消费需求的世界观;又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物质基础条件,人们生产的目的是以谋利为目的,是商品生产和资料的需求必须经过交换的方式才能实现的现实情况;则我们就能清楚地认识到:要保持生产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就必须使广大的劳动群众有足够的与生产力水平一致的消费能力,就必须把社会剩余价值收益分配建立在全体社会成员基础上的生产方式,才能最终解决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剩余价值分配必须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基础上,生产又必须很好地满足生产要素要求,则结合这些要求,我们就采取由银行吸纳全体社会成员资金,看作是他们(群众)投资到银行组织的生产活动的资本和分配银行获取的剩余价值收益的条件。由银行根据社会生产力水平、社会消费(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内容,组建生产和物质文化生活消费需求的一切部门。并通过与各部门、各单位、广大群众的信贷、结算、现金、出纳等业务关系、制度,满足生产和生活消费需求,组织社会企业、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社会生产、社会消费活动,促进生产顺利发展。广大群众通过在银行的资金量参与剩余价值收益分配。
这就是我这篇文章所要阐述的内容。
附:银行对生产和消费活动的一些具体步骤:
①、组织生产的步骤:
应以产业发展秩序要求来安排:即以农优先为序。
优先发展第一产业(农业),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而农业生产水平还停止在低级的农耕水平上,已经是存在非常大的风险(供需状况)。
考虑到农民收入和可支付能力的相对较低,让农民以土地入股分红方式,把土地流转出来,成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种业公司。
按现代化、科学化、规模化养殖生产要求,建设好科学化的养殖设施,组建养殖公司,进行现代化规模养殖。
第一产业安排好,然后根据第一产业要求等组建完善的第二产业,满足或服务于第一产业。
随着第一、二产业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安排,广大群众劳动的安排,又根据他们(群众)的消费水平和要求来组建服务与他们物质文化生活消费需要的第三产业。
②、企业和群众等与银行的关系:
银行需满足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正常、必要消费资金需求。
企业性质为银行所有;其生产,银行采取主要负责人竞聘上岗,企业以及企业的工作人员收入均与企业的效益相结合,自负盈亏。
企业与企业、 企业和群众的资金往来(生产资料、生活消费资料交换的利益结算)有银行转账结算完成。
企业、群众资金有银行管理。
银行吸纳群众的资金:(一)是本区域内群众的资金 ;二、为使广大群众的消费水平(可支付能力)尽可能的平衡,以家庭为投资单位,对家庭投资分大、中、小三个级别的管理:大的,银行或政府抽取(扣除)比较大的分红资金,中等的抽取(扣除)一定比例的分红资金。然后把这部分资金用于民生或低收入水平家庭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