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本身并不能说明自身信息结构如何得来,相反,它依赖于给定的信息结构做出结论。
我想我们还可以探讨另一个问题,计算机本身能否设计出一种为人类所不能知晓的信息结构?而人类能否设计出一种为计算机所不能知晓的信息结构?——这种“设计”本身是否仍从属于一种信息结构,而计算机实现的这种“设计”,是不是人类所给出的,是不是要服从某种“固定”的东西?
我们承不承认计算机是“人造”的(人类智能的产物)?“人工智能”是否是“人类智能”的产物?
人与人之间的实际互动其实与博弈论描述的大相径庭:人与人之间的信息结构不断变化。这里又有一个有意思的东西:计算机需不需要某种最终是既定的信息结构来工作(虽然计算机也在面对不断变化的信息结构,甚至可以改变信息结构)。
Von Neumann同为博弈论与计算机的开山人物(虽然我们未必称他是“首先者”),这一点也许给我们一些启发。
并不成熟,仅供讨论。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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