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件很棘手的事希望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我妈妈是家很小的零售店的老板,她的一个唐姓朋友让她借用她的营业执照连同唐姓朋友和他女婿的执照一起三个执照到邮政办理了三十万的贷款。一个执照十万。唐姓朋友和他的女婿都是开家电生意的。但是在还了几期后,唐姓朋友就跑路了。现在法院判下来要我妈妈还这属于她要负担的十万。
再说一些细节,我妈妈不懂法律,唐姓朋友来找我妈妈的时候是和邮政的工作人员一起来的。唐姓朋友给我妈妈另签了一份合同,说是这个贷款与我妈与我妈没有关系,也不要我妈来还。签这份合同的时候邮政的人也在,并且告诉我妈这份合同有效,我妈还比较放心的签了,但是事实上法院认定无效。还有,我妈的铺子很小,根本不值十万元,是唐姓朋友给了邮政的回扣,邮政批了贷款。我妈从来没有去取过这笔款,也没有签过取款的单据,更没有用这笔钱。
我想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法院要我妈在十五天之内还钱,但是我妈并没有钱去还。我们都是束手无策了。大家能不能给我点建议,怎样处理这件事。我们这些百姓无论如何都弄不赢邮政,他们过了就不认。
大家帮帮忙,我将感激不尽。
如果真的方法奏效的话,我将有实质性的感谢。我以人格保证。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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