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权贵社会主义(即生产资料主要由各种权贵占有或控制、支配),第二种是平民社会主义(即主要生产资料不由权贵占有或控制、支配,而是由平民以及平民组成的各种集群控制、支配,但在理论上不区分“平民”所属的阶级、阶层、集团,在实践上任其“自然分化”),第三种是人民社会主义(即主要生产资料不由权贵占有或控制、支配,而是由人民组成的各种集群控制、支配,但在理论上注意人民的各个组成部分、集群的同异,在实践上注意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人民的各组成部分、集群的具体利益的统一性)。——所谓的革命社会主义,往往是后二者的某种混合物。(说明:第一种形态是社会主义的歧途,其结果是社会主义“名存而实亡”;第二种只是一种过渡形态,它最终要么走向第一种形态,要么走向第三种形态;第三种形态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是在经济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在指导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治上坚持工人阶级政党领导和党领导人民建立的重要国家制度和以及各项重大体制机制。
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整体利益与人民的各组成部分、集群的具体利益的统一性,就是使公有制为主体以及经济建设取得到的成果、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成果、党的领导以及各种国家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取得的成果等等,主要用于促进人民的各组成部分、集群的具体利益的发展,即让人民的各组成部分、集群都能各自在“最大程度”上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简单些说,社会主义国家要达到上述目的,首先在经济上就要做到既体现效率(始终能促进效率提高),又体现公平(促进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主义国家这种特有的兼顾性,一方面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发展(主要是限制效率的提高),一方面又可能因为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而促进其更好更快地发展。——如何才能少受其弊、多蒙其利?这一方便要看诸掌舵者和诸执行者的智慧和才干,另一方面要看能否真正调动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不竭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