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会成本,似乎有两种理解:
一种是:生产成本=经济成本=机会成本=显成本+隐成本;另一种是:生产成本=经济成本=显成本+隐成本=会计成本+机会成本
很明显,上面第一种说法认为机会成本是包括显成本和隐成本的,而第二种说法认为机会成本只是隐成本,究竟哪种说法正确呢?
以国内非常流行的人大版的教科书为例,书中给机会成本下的定义是“生产一单位的某种商品的机会成本是指生产者所放弃的使用相同的生产要素在其他生产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这里的“最高收入”,是一个很模糊的表述,这最高收入里面究竟包不包括所投入的原材料等显成本?教科书讲机会成本概念之前,给了这样一个例子:当一厂商决定用自己所拥有的资源生产一辆汽车时,这就意味着该厂商不可能再利用相同的经济资源来生产200辆自行车,于是,可以说,生产一辆汽车的机会成本是所放弃生产的200辆自行车,如果用货币数量来代替对实物商品数量的表述,且假定200辆自行车的价值为10万元,则可以说,一辆汽车的机会成本是价值为10万元的其他商品。从所给例子来看,“生产一辆汽车的机会成本是所放弃生产的200辆自行车”、“200辆自行车的价值为10万元”,这价值中是包括了投入的原材料等显成本的,而不仅仅是生成自行车所能获得的利润。这么看的话,机会成本应该包括了生产中投入的显成本。
如果机会成本包括显成本,那么我们再看下面这个例子:
有10万元资金,可以定期储蓄,年获利息4000元;可购买债券,年获利息6000元;可直接投资,年获利息10000元。假设只有这三种用途,那么,用于购买债券的机会成本是多少?
通常,我们求解上题所得的答案是“购买债券时放弃的直接投资所能获得的10000元”,即购买债券的机会成本是10000元。在这里,10万元资金这个“显成本”没作考虑。
那机会成本究竟包不包括显成本呢?前面两种对机会成本的理解,究竟哪种正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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