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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_法律专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5-04-27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全文字数:4014

试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摘要】孟德斯鸠提出分权与制衡的思想自十八世纪以来成为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基本组织原则,在西方思想界有着重要的地位。本文探讨了孟德斯鸠分权思想产生的渊源、形成的过程和归纳了这一思想的特点,还具体地介绍了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思想的具体内容。最后对孟德斯鸠这一思想的在人类发展史上的贡献与存在的局限性作了粗浅的评价。
【关键词】孟德斯鸠 三权分立 渊源 特点 分权 制衡 贡献 局限

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18世纪启蒙运动的先驱,近代法理学和社会学的奠基人。他在积20年心血终于在1748年发表的学术巨著《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运用历史和文化学的方法,论证了资产阶级的政治自由和民主制度。其提出的分权制衡学说成为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基本组织原则,对美、法资产阶级革命产生过重要影响,在西方思想界有着重要的地位。
一、孟德斯鸠分权思想的渊源
(一)分权思想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分权即权力分立,是指国家权力不能集中于国家机构的某个部门或一部分人,而应当合理地分割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部门)和不同的人们所掌握。①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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