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玫瑰甲天下
1356 3

[原创观点] 国药集团混改方案获批 国药股份打头阵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大专生

13%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50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251 点
帖子
36
精华
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5-1-30
最后登录
2015-4-8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在成为央企改革首批试点半年后,国药集团率先发力,其混改试点方案近日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集团旗下拥有国药控股、国药股份 、国药一致 、天坛生物 、现代制药 、中国中药六家上市公司。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国药集团未来将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旗下上市公司获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中国医药15.12-0.54-3.45%

国药股份32.88-1.43-4.17%

现代制药24.01-1.07-4.27%

国药一致50.28-2.28-4.34%

天坛生物27.74-1.73-5.87%

得优质资产注入及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的预期会逐渐明朗

  国药股份今公告 ,公司接控股股东国药控股通知,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简称“国药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方案》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批复原则同意国药集团试点方案的有关内容,并明确了混改的基本原则,即“要求坚持依法合规,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的平等保护和共同发展原则,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批复同意,选择国药股份作为集团首批混改试点单位之一,要求国药集团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国药股份表示,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披露混改试点情况。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药集团混改方案的获批,预示着央企改革将由筹划阶段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去年7月15日,国资委在央企层面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包括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董事会制度、混合所有制、纪检派驻等。首批有六家央企入围试点,其中,国药集团入选作为混改试点,同时也是董事会改革试点。

  此前,有国资改革专家分析指出:“本次央企改革试点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受关注,而同时成为混改和董事会改革双项试点的国药集团,想象空间很大。”如今,伴随其混改试点方案率先获批,围绕国药集团旗下上市平台的混改预期无疑成为市场瞩目的焦点。

  公开资料显示,国药集团旗下拥有11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国药一致、天坛生物、现代制药、中国中药等六家上市公司。曾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国药集团未来将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解决此前改革不彻底、不到位带来的经营管理问题。其改革方向是,将旗下国药控股作为唯一商业平台,中国中药作为唯一中药平台,中生集团作为未来生物制品平台,现代制药作为化药平台,旗下上市公司获得优质资产注入及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的预期将逐渐明朗。

  不过,目前除国药股份宣布入选成为国药集团旗下首批试点单位之一,现代制药、天坛生物等A股兄弟公司则公告称,未被纳入混改试点。那么,入选混改试点究竟有何条件?

  对此,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向上证报记者分析称:“试点关键是”试“,且不是全面试点而是对存在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的企业进行试点。此时,集团公司通常会考虑有代表性且条件成熟子公司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相比主营制剂药和血液制品的现代制药、天坛生物而言,作为医药流通龙头的国药股份面临的市场竞争更激烈,在资产整合、资本扩充方面有更大的需求和运作空间,因此更具备开展混改的条件。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国药集团混改试点方案的获批,也为其余五家首批试点央企的改革提速传递积极信号。李锦对记者表示:“国药集团试点方案的率先获批,标志着央企改革试点将正式进入”操作阶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国药股份 打头阵 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经济 中国医药集团 上市公司 天坛生物 国务院 中国医药 国药股份

沙发
两个小苹果 发表于 2015-2-16 12:56: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帖是好事,千万莫灌水!

使用道具

藤椅
liudeng2005 发表于 2015-2-16 13:02:2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怎么都是股价下降的呀!

使用道具

板凳
今古齐观 发表于 2015-2-16 15:43:2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jr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6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