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住房用地地租
第一节 导论
人类很早就拥有住房,在原始社会主义就已经产生,但住房产生并没有产生住房用地地租,只有到达一定历史阶段才产生住房用地地租。在土地国家所有制下,即在初级社会主义与奴隶社会,当时用于建房的劣质土地较多,建房用地往往不用耕地,同时,国家对住房用地也有一个规划,并且不征收地租。只有产生土地私有制后,才产生住房用地地租,此时,不管在劣质土地上还是在耕地上建房,都存在土地地租。
不过,土地私有制的产生,并没有马上就产生住房用地地租,只有到达一定历史阶段才产生住房用地地租。同时,对于住房用地地租,在住房没有商品化以前,地租往往由农业用地地租决定,土地地租决定了土地价格,即土地价格就等于土地地租/银行利息率。而当住房商品化以后,住房这一商品在社会产品分配中的地位决定了房价,房价又决定了土地价格,进而决定了土地地租。
那么,住房这一商品在社会产品分配中的地位是什么?房价又如何决定土地价格的?
房价表现为房主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现实的分配权力,而房价由住房边际购买力决定。当住房商品化以后,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商品房需求就长期处于高位,平均利润率规律就决定了商品房供给就要处于高位。我们知道,住房供给不仅需要土地,还需要大量建筑材料,然而,建筑材料的生产,一方面,由于城市化发展毕竟是一段时间的事情,到达一定时间后,住房需求会降低,就会引起大量建筑材料生产设施的浪费。另一方面,许多建筑材料与其它商品生产相联系,如钢材要用于电视机、汽车等生产,而这些建筑材料的生产,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生产规模不能无限扩大,这也就限制了建筑材料的供给,最终限制了住房供给。有限的住房供给,也就决定了房价长期处于高位。
房价长期处于高位,也就决定了住房用地地租较高,脱离了农业用地地租的束缚。房价由生产成本、劳动力价格、土地地租与资本利润组成,这里,劳动力价格是一定的,平均利润率规律也决定了生产成本与资本利润是一定的,变化的是土地地租,或者说房价长期处于高位,决定了住房用地地租长期处于高位。
那么我们如何考察住房用地地租?既然房价决定了土地地租,当然我们就必须考察房价的运动规律。当然,房价与住房的供给与需求有关,我们也就必须考察住房供给与需求规律。
不过,不同国家,土地所有制不同、土地政策不同、产业政策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等,土地价格运动就不同。
在住房用地不缺少的国家,如美国,土地可以大量供给,此时,如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发展相适应,住房供给就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住房供给就没有限制,我们就可用住房商品价值量及其曲线来考察住房供求均衡,此时,住房用地地租,往往由农业用地地租决定。美国及一些西欧国家,住房用地可以大量供给,并且城市化的发展比较早,也是比较缓慢的,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发展相适应,我们就可用住房商品价值量及其曲线来考察住房供求均衡。
在土地私有制下,如住房用地地租较高,土地也就可以大量供给。如城市化较快,房价就较高,就会引起房地产盲目扩大,也就会引起建材产业盲目扩大,即城市化发展红利就会在土地所有者与住房建设相关产业之间进行瓜分,不仅影响其它产业发展,最终房地产泡沫破灭时,社会经济会一蹶不振,日本就是这样。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城市中住房遭到大量破坏,战后就需要建设大量住房,相当于城市化较快,房价就较高,就引起房地产盲目扩大,也就引起建材产业盲目扩大,最终房地产泡沫破灭时,社会经济一蹶不振。由于此时的土地地租变化较大,并且地租运动规律不规则,我们也就不考察。
我国不仅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而且可以耕种的土地较少,同时,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发展较快时期,此时,不仅需要节约土地,还需要社会经济长期发展,因此,控制房地产发展,成为我们的唯一选择,而土地国家所有制正好适应这一选择,即用土地地租增加来控制住房需求,进而控制房地产发展,最终控制建材行业的发展,以实现社会经济长期平稳发展。本章节主要探讨我国房地产发展的土地地租的变化。
最后,我要指出,我们考察劳动者劳动形成价值能力,用工资来表现,而工资一般是月工资;我们考察资本形成价值的能力,是用资本利润率;我们考察土地形成价值的能力时,用地租来表现,一般是指单位面积的土地地租,而不是一定面积的土地地租,本章节所说的地租,一般就是指单位面积的土地地租。
第二节 住房需求下降规律及其曲线
普通商品,由于消费者收入不同与边际效用不同等,会产生商品需求下降规律,住房也一样,由于消费者收入不同与边际效用不同等,存在住房需求下降规律。由于住房是人们的必需品,因此,主要是人们的收入不同产生了住房需求下降规律,如图一所示,曲线L为住房需求曲线。
不过,住房需求具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对于普通商品而言,市场存在的是同一商品,并且是同一价格,商品需求下降规律就表现为商品需求与价格的关系。而对于住房而言,对于同一种住房而言,确实也存在住房需求下降规律,但由于住房面积不同、地理位置不同等,住房价格就不同,而我们要求人人拥有住房的目标,并不是人人拥有相同的住房,有钱人可以拥有较好的住房,没钱人拥有较差的住房,此时,我们往往只考察市场上面积最小、地理位置最差的住房需求,这一住房需求,我们可称之为目标住房。同时,人们的消费,在同一地方或城市,一般一户居民一套住房(当前一些人拥有二套甚至更多套住房的原因是财产增值),这样,如果消费者收入较高,能够在较高价格下购买目标住房,也就表现为消费者能够购买面积较大或地理位置较好的住房,这只需要我们调整住房结构而已,这样,某一房价下的住房需求,也可以是等于或高于这一房价下的各类住房需求之和,也就不影响我们考察住房需求规律。这样,随着住房价格的降低,收入较低的消费者购买建筑面积较小的住房或二手房,而收入较高的消费者则存在改善性需求,住房需求增加了。随着住房价格的增加,收入较低的消费者就购买不起建筑面积较小的住房或二手房,而收入较高的消费者则只能购买建筑面积较小的住房或二手房,住房需求就降低。这样,住房需求下降规律,存在二个意义,一是针对同一住房而言的,一是针对所有住房而言的,当然,这些住房需求下降规律及其曲线是有所不同的。
其次,对于普通商品,由于使用期较短,人们购买了一个商品以后,很快消费掉,对商品又会产生需求,从而商品需求几乎不变。即使一些商品需求下降了,引起商品价格下降,商品价值量为我们把握商品价格的运动规律,当商品价格低于商品价值量时,商品供给就下降,商品价格就上升,直至商品价值量。此时,由于普通商品不是人们的必需品,从而不要求人人拥有这一商品,即有些人可以没有这一商品,因此,商品价值量始终为我们把握商品价格的运动规律。当然,有些商品可能要求人人拥有,如粮食,当粮价过高时,就需要国家福利政策的补充。
而住房是一耐用品,可以使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而人们的消费,在同一地方,既然一般一户居民一套住房,这样,在一个房地产发展周期(一般与住房使用年限相当,需要上百年吧)内,或者说,不考察旧住房换新房的需求,如果城市人口不变,人们购买了一套住房,就不再购买住房,住房需求就降低,引起房地产需求曲线下移,这就是住房需求下降定律,如图一所示,曲线L就为原来的住房需求曲线,曲线L1就是降低了需求的住房需求曲线。从图一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住房价格为A时,实现了人人拥有住房的目标。
住房数量
L2
L
L1
住房价格
A
图一 房地产需求曲线
这里,住房需求下降定律与住房需求下降规律,是二个不同的概念。住房需求下降定律,是针对房地产需求的整体而言的,是不同时期的需求,是宏观的概念,具体地说,住房需求下降定律,就是在住房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考察住房需求的变化,从而表现为住房需求规律的变化或住房需求曲线的移动;住房需求下降规律,是针对房地产需求的某一时期而言的,此时房地产整体需求不变,具体地说,住房需求下降规律,就是在住房价格变化的情况下,考察住房需求的变化。如图一所示,曲线L,就表现为住房需求下降规律;而曲线L、L1二者之间的关系,就表现为住房需求下降定律,而这,就是房地产需求的特点。
当然,住房需求下降定律,我们是在劳动者收入不变、城市人口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考察的,同时不考察旧住房换新房的需求,因而,劳动者收入与城市人口的变化,以及旧住房倒塌,也就影响到住房需求下降定律。
对于房地产而言,由于土地的固定不流动性,决定了房地产的固定不流动,此时,城市人口的变化,就成为住房需求变化的一个原因。这样,人口的增长,包括子女独立成家,尤其是城镇化使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从而增加城市人口,会增加住房需求,如图一所示。如果人口增加引起的住房需求增加,刚好抵消住房消费,住房需求就不变,住房需求曲线仍为曲线L;如果人口增加引起的住房需求增加,不能抵消住房消费,住房需求就降低,住房需求曲线就下移,为曲线L1;如果人口增加引起的住房需求增加,超过住房消费,住房需求就增加,住房需求曲线就上移,为曲线L2。因此,我们要重视城市人口的变化对住房需求的影响,即重视城市人口的变化对住房价格的影响。一般来说,在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的中小城市,城市人口增加较快,引起住房需求增加;在发达国家或大城市,城市人口增加较慢,住房需求往往下降。
但人口增加毕竟是有限的,并且最终城市人口会不增长,同时,当城市人口增长幅度低于住房供给量,房地产需求最终也就会降低,这就决定了住房价格下降,也就决定了土地地租会下降。总之,城市人口增长,只是延缓了房地产需求的下降,即延缓了住房用地地租的下降。
以上我们考察房地产需求时,是在劳动者工资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而现实情况是:劳动者工资水平往往会逐渐提高,此时,房地产需求就增加,如图一所示。如果工资增加引起的住房需求增加,刚好抵消住房消费,住房需求就不变,住房需求曲线仍为曲线L;如果工资增加引起的住房需求增加,不能抵消住房消费,住房需求就降低,住房需求曲线就下移,为曲线L1;如果工资增加引起的住房需求增加,超过住房消费,住房需求就增加,住房需求曲线就上移,为曲线L2。我国以前房地产需求增加较快,引起房地产价格增加较快,从而引起土地地租增加较快,主要就是公务员工资增长较快引起的。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出:这里,我们考察房地产需求规律,是排除了投资性需求的,即房地产需求曲线是指刚性需求。当然,对于房地产商而言,由于他们建筑的是某一定住房面积的商品房,因此,他们往往要考察这一面积下的房地产需求,此时,图一的住房价格就是单位面积的住房价格或整套住房的价格,而住房数量,就是这一面积下的住房需求,如图二所示。
住房数量
A B
M
L
N
住房价格
图二 某住房需求曲线
曲线L为房地产需求曲线,此时,在我国,由于一定住房面积的商品房的供给往往是一定的,如为M,则这一供给,决定了房地产需求,也决定了房地产价格,进而决定了土地价格与土地地租。同时,房地产需求曲线L存在一条平坦直线AB,表示在一定价格下,如B点对应的价格,已经实现人人拥有住房的目标,价格下降不会引起需求增加了。而市场上总住房需求曲线,就是各种住房需求曲线的总和,目标住房总需求就是各种住房需求的总和,而二种住房价格下的住房需求之差,就是较低住房价格的住房需求。
第三节 住房供给的特点
住房用地地租或土地价格是由住房价格决定的,而住房价格是供给与需求均衡的产物,因此,我们必须考察住房供给规律及其曲线。
从社会生产关系角度考察,即从社会产品分配角度考察,商品价值量成为我们把握商品供给规律,商品价值量曲线,就是商品供给曲线。
土地地租,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作为土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产物,作为生产成本,成为商品价值量的内容。对于普通商品而言,由于单位面积土地上生产的商品数量很多,土地地租的变化引起商品生产成本的变化,相对于商品价值量而言,是很小的,因此,我们往往不予考察。但是,对于住房而言,由于单位面积土地上建造的住房,只有一套,土地地租的变化引起商品生产成本的变化,相对于商品价值量而言,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在考察住房供给规律时,往往要考察土地地租的变化,即土地地租变化,就会引起商品价值量改变,从而要在变化了的商品价值量下考察住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如图一所示,曲线M为住房需求曲线,当曲线L为土地地租为某一数量时的住房供给曲线,住房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或均衡点为C。当土地地租下降时,住房商品价值量就下降,房地产供给曲线就左移至L1曲线,住房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或均衡点为A;当土地地租增加时,住房商品价值量就增加,住房供给曲线就右移至L2曲线,住房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或均衡点为O。
商品数量
L1 L
L2
A
P D C O N
M
商品价格
E F K
图一 房地产供给曲线
不过,住房供给与普通商品供给还有不同。普通商品生产,一般来说,排除商品生产垄断,商品供给可以无限增加,商品供给曲线是一条垂直的直线。但是,住房供给,从生产力角度考察,由于生产力发展原因,以及土地原因,住房供给往往为一定量,不能无限增加,即住房供给为一自然垄断的供给。当住房供给与住房需求相适应时,商品价值量曲线就是住房供给曲线,并且土地地租往往由农业用地地租决定,组成住房商品价值量的内容,美国房地产发展就是这样。而当住房供给不能适应住房需求时,我们往往从住房实际供给即最大供给——自然垄断供给规律来考察住房供给与需求的平衡,而不是从住房供给的自由竞争规律来考察住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我国房地产发展就是这样。
同时,由于土地地租变化,会引起商品价值量改变,从而要在变化了的商品价值量下考察住房供给,这样,针对农业用地地租决定的土地地租与针对住房供给决定的土地地租而言,住房供给曲线是不同的。
如果住房供给最大量为P,则针对农业用地地租决定的土地地租或商品价值量E而言,实际住房供给曲线就为曲线EDN, 不是曲线L1。此时,由于住房价格高于商品价值量,理论上住房供给会增加,但实际上不会,怎么办呢?资本的竞争,就会引起土地地租的增加,最终增加到由商品价值量K决定的土地地租,此时,针对房地产供给决定的土地地租而言,房地产供给曲线就是曲线KON。由于在商品价值量K下,住房供求均衡,我们也可以说住房供给曲线为曲线L2了。
现实中,住房供给是存在不同面积的住房供给的,这样,不同性质的住房,住房需求规律不同,住房供给最大值也是不同的,或者说住房供给规律也不同,而对于房地产商而言,由于他们建筑的是某一定住房面积的商品房,因此,他们往往不仅要考察这一面积下的房地产需求规律,还要考察这一面积下的住房供给规律,如图二所示,就是各种住房供给曲线。
住房数量
住房价格
图二 住房供给曲线
而当我们考察市场上住房总供给曲线时,就是在只有目标住房供给时,目标住房总供给就是各种住房供给的总和,包括目标住房的实际供给,因为只要其它住房供给存在,只有目标住房供给时,也就存在同样数量的目标住房供给,这样,当住房需求曲线为住房总需求曲线时,住房供给曲线就是住房总供给曲线。
各种住房,土地地租或单位面积土地地租是否一样?国家政策不同就存在不同情况,一般来说,建筑面积较低的住房,地租较低;建筑面积较大的住房,地租较高,也就产生了绝对地租与相对地租。
总之,房地产商品价值量会随土地地租的变化而变化,及房地产供给具有局限性——处于自然垄断状态,是房地产供给的特点,这些房地产供给的特点,决定了土地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即决定了住房用地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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