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ang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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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从资本利润到底来自哪里说开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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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6-1-23 10:59:23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利润从天上来,更接近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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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fw 发表于 2016-1-23 16:41:13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6-1-23 10:59
利润从天上来,更接近真理。
呵呵!fujo11先生有话要说?何不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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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6-1-25 21:17:4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yangfw 发表于 2016-1-23 16:41
呵呵!fujo11先生有话要说?何不直说?
如果说利润是资本所有权的实现形式,那么说利润来源于资本,毫无疑问就是正确的。
如果说利润的构成是商品和服务,则说利润来自于太阳,比说利润来自于工人阶级的劳动,更接近于是一个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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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6-1-31 04:38:08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在前面已说过了:
有的人根本不理解我们说的是什么,比如他们说:“消灭市场交易,并不能解决高昂的交易成本问题。”他们不理解消灭交换的社会就根本没有交易,既然没有交易何来交易成本的高低呢?他们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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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8-4-24 13:42: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说到利润的来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和大多数资产阶级经济学都认为利润来源于商品价值,并且是在商品被生产出来之后就被赋予了的,市场交换过程只是商品价值实现的中介。二者的分歧只在前者认为利润属于雇佣工人(剩余价值),后者认为利润属于资本家(资本增值)。直至目前为止,这个分歧的是非曲直双方争得依然难分难解。这种情况与市场经济经过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的当代经济社会现实实在不相称。
利润来自于哪里实在不是一个超级理论和经验难题,问题得不到解决的症结个人认为在于争论双方都陷进同一个误区难以自拔,这个误区就在商品价值论,双方正是从各自不同的商品价值论来主张其利润来源说。这有点像两个猴子捞月,谁都说自己在水中的月亮在我这边,却谁也无法将它捞出来。因为真实的月亮不在水里,而在他们都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天空。商品价值问题也是如此,商品价值并不在马经与西经都认为的在商品自身,而是在商品与之交换的对方。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章“商品”中 说道:“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好象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

评论:当马克思说:“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实际上已经把交换关系和交换价值完整地概括了,毫无疑问,交换离不开两个量的关系,而两个量的比例就是这种交换关系中各自的价值表现形式——比值,比例的数量单位就是两个使用价值的单位数量,然而“首先”二字道出了马克思对交换价值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不在这里,而在后面的叙述中,显然马克思不满足于这一概括,所以他话锋一转:“交换价值好象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这样,马克思要在不一样的地方寻找价值,把适应交换关系的比值换成商品独立自为的内在价值,这表明了马克思所分析的商品价值从起点上就定错了方向,开始狗尾续貂,画蛇添足。

马克思向错误方向迈出的第一步:商品交换的双向关系(对方的交换价值是己方;己方的交换价值是对方)和交换中的商品的双重角色(既作为交换价值又作为商品)被马克思做了单向化和单一角色的处理,将使用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交换关系变成为无关交换的使用价值与其价值表达形式之间的自身关系。马克思单方面地把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当作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并片面地对前者进行价值抽象,从而解构了它们的交换对象的身份,同时也解构了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与一夸特小麦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没有了交换关系,交换价值也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事实上,一夸特小麦也是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的交换价值,是交换价值与商品实体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只有分割了二者,纯粹价值才能作为第三者存在,然而这样一来交换关系就不存在了。
马克思向错误方向迈出的第二步:将第一步的商品与其价值的关系的变换结果又进一步变换为价值与价值的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说“这个等式(1夸特小麦和a吨铁的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吨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这等于把交换双方的使用价值形式都抽去,使交换双方成为了价值与价值的交换。不错,如果1夸特小麦和a吨铁的等式成立,从等式两边完全可以通过数学逻辑推出为二者共同具有的第三种东西的,但是马克思的这个等式是怎么来的?是通过违反数学逻辑规则而主观地变换来的,也即通过马克思的这样一句话:“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得到的。显然这是违背数学逻辑的变换,比例关系怎么能用等式关系表达?怎么能把A/B换做A=B?马克思这句“不管交换比例怎样”也许没有把使用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比例交换这件事本身看作同时就是一种价值表现形式,只当作无关商品价值的使用价值数量比例看待,因此才要为这种关系建立价值等式,但是毫无疑问两个使用价值量的比值是确凿的两物交换的数量比例,是价值形式,怎么能忽略不计?X/Y同X=Y是等价的数学关系式,是完全不同的数学逻辑,2=3是不能够替代2/3的,X/Y的交换是比例交换,X=Y的是等价交换。更重要的是X/Y式两边不存在等式所具有的等量的共同因子——马克思所要寻找的“第三者”。所以马克思在这之后论证的作为第三者的商品中凝结的劳动时间是建立在错误的逻辑前提上的。

未完待续: 等价交换——徒有虚名的童话

不值一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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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8-4-24 15:23: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恩格斯结《资本论》第三卷增补的《价值规律和利润率》一文,就是为你们准备的,释疑等价交换的价值问题。不读原蓍,你们就难免在黑喑中摸索。

        恩格斯《资本论》第三卷增补1——价值规律和利润率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56322&from^^uid=1332194
        我们都知道,在社会的初期,产品是由生产者自己消费的,这些生产者自发地组织在或多或少是按共产主义方式组织起来的公社中;用这些产品的余额和外人进行交换,从而引起产品到商品的转化,是以后的事,这种交换起先只是发生在各个不同的氏族公社之间,但后来在公社内部也实行起来,于是大大地促使公社分解为大小不等的家庭集团。但即使在这种解体发生之后,进行交换的家长也仍旧是劳动的农民;他们靠自己家庭的帮助,在自己的田地上生产他们所需要的几乎一切物品,只有一小部分必需品是用自已的剩余产品同外界交换来的。一个家庭不仅从事农业和畜牧业,而且还把农牧业产品加工成现成的消费品,有些地方甚至还用手磨磨粉,烤面包,把亚麻和羊毛纺成纱,染上色并织成织物,鞣皮,建造并修缮木头房子,制造工具和家具,不少地方还从事木工活和铁工活,以致家庭或家庭集团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

  一个这样的家庭要向其他家庭交换或购买的少数物品,在德国,甚至直到十九世纪初,还主要是手工业生产的物品。农民并不是不会生产这些物品,他所以自己不生产这些物品,只是因为得不到原料,或者因为买到的物品要好得多或便宜得多。因此,中世纪的农民相当准确地知道,要制造他换来的物品,需要多少劳动时间。村里的铁匠和车匠就在他跟前干活;裁缝和鞋匠也是这样,在我少年时代,裁缝和鞋匠们还挨家挨户地来到我们莱茵地区的农民家里,把各家自备的原料做成衣服和鞋子。农民和卖东西给他的人本身都是劳动者,交换的物品也是他们各人自己的产品。他们在生产这些产品时耗费了什么呢?劳动,并且只是劳动。他们为补偿工具、为生产和加工原料而花费的,只是他们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如果不按照花费在他们这些产品上的劳动的比例,他们又怎么能把这些产品同其他从事劳动的生产者的产品进行交换呢?在这里,不仅花在这些产品上的劳动时间对互相交换的产品量的数量规定来说是唯一合适的尺度;在这里,也根本不可能有别的尺度。比如效用。不然的话,难道可以设想,农民和手工业者竟如此愚蠢,以致有人会拿10小时劳动的产品来和另一个人1小时劳动的产品交换吗?效用论本身就是非理性的。在农民自然经济的整个时期内,只可能有这样一种交换,即互相交换的商品量趋向于越来越用它们所体现的劳动量来计量。自从货币进入这种经济方式的时候起,一方面,适应价值规律(注意,指马克思所表述的价值规律!)的趋势变得更明显了,但另一方面,这种趋势又由于高利贷资本和苛捐杂税的干扰而受到了破坏;价格平均起来达到几乎完全接近价值的程度就需要更长的期间了。
   以上所说,也适用于农民的产品和城市手工业者的产品之间的交换。起初,这种交换是在没有商人作媒介的情况下,在城市的集日里直接进行的。农民就在集市上卖出买进。在那里,不仅农民知道手工业者的劳动条件,而且手工业者也知道农民的劳动条件。因为手工业者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也还是一个农民,他不仅有菜园和果园,而且往往还有一小块土地,一两头母牛、猪、家禽等等。因此,中世纪的人能够按照原料、辅助材料、劳动时间而相当精确地互相计算出生产费用——至少就日常用品来说是这样。

   但是,在这种以劳动量为尺度的交换中,对于那些需要较长劳动时间、劳动又为不规则的间歇所中断、劳动所得的产量也不确定的产品来说,例如对于谷物或牲畜来说,这个劳动量又怎样——即使只是间接地、相对地——计算呢?而且不会算的人怎样计算呢?显然,只有通过一个漫长的、往往是在暗中不断摸索、经过曲折才逐渐接近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也象在别处一样,人们只有吃一堑才能够长一智。但是,每个人必须大体上收回成本这一点又总是会帮助找出正确的方向,而且,进入交易的物品的种类不多,这些物品的生产方法往往几百年都没有什么变化,这一切又使得上述目的比较容易达到。其实要使这些产品的相对价值量相当近似地确定下来,决不需要很长的时间,这一点,单是由下面这样一个事实就可以得到证明:象牲畜这样的商品,由于每头牲畜的生产时间很长,它的相对价值似乎是最难确定的,但它却成了最早的、几乎得到普遍承认的货币商品。要使牲畜成为货币商品,牲畜的价值,它对一系列其他商品的交换比率,必须已经具有比较不寻常的、并且在许多氏族的范围内已经得到一致承认的确定性。当时的人——不管是牲畜饲养者还是他们的顾客——肯定都已相当精明,在交换中得不到等价物,就不会把他们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白白送给别人。相反,人们越是接近商品生产的原始状态,——例如俄国人和东方人,——甚至在今天,他们也越是把更多的时间浪费在持久的、互不相让的讨价还价上,以便为他们花费在产品上的劳动时间争得充分的代价。

  从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一点出发,全部商品生产,以及价值规律的各个方面借以发生作用的多种多样的关系,就象《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所叙述的那样发展起来了;因此,特别是使劳动成为形成价值的唯一因素的那些条件发展起来了。而且,这些条件是在当事人并未意识到的情况下起作用的,只有通过辛勤的理论研究才能从日常实践中把它们抽象出来,因此,它们是按自然规律的方式起作用,马克思也已证明,这一切都是从商品生产的性质中必然发生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进步,是向金属货币的过渡。但是这种过渡也造成了如下的后果: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一事实,从此在商品交换的表面上再也看不出来了。从实践的观点来看,货币已经成了决定性的价值尺度;而且,进入交易的商品种类越是繁多,越是来自遥远的地方,因而生产这些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越是难以核对,情况就越是这样。此外,货币本身最初多半来自外地;即使本地出产贵金属,农民和手工业者一方面仍然无法近似地估计出花费在贵金属上的劳动,另一方面,对他们来说,由于习惯于用货币进行计算,关于劳动是价值尺度这种属性的意识已经变得十分模糊;货币在人民大众的观念中开始代表绝对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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