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姜洪智
当下中国的互联网已经渐成垄断格局。BAT已经变成了AT,百度的搜索后院已经开始被微信社交逆袭。仅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家企业,其市值都在2500亿美元以上,令国内无论国企还是其他民企望尘莫及。腾讯垄断了网络社交,阿里巴巴垄断了网络购物。且他们共同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扩张,且已经抢得先机。可以认为,如果不加以控制,中国的金融业将沦陷于两者之手。中国共产党赖以维系统治的国有体系都将成为两大巨无霸脚下的尘土。两者都在竭力控制新兴网络媒体,可以说凡是出名的网络媒体都免不了两者的收购或者掌控,哪怕是党媒,一旦也只能靠微信之类的网络平台发出声音时,它实际也是被挟制了。这是政治上的考量。
而腾讯与阿里巴巴挟垄断之势,并未在社会秩序上对社会利益有所助益。如腾讯推微商,阿里巴巴推社交。竭力撮合电商与社交网络的联姻。这不仅是无望的,而且会破坏社会秩序。电商与社交网络的配合,相当于红配绿,是最不堪的存在。在社交网络里掺入微商,或者在商业关系里掺生活圈。实际是败坏自己的社交关系,企图令社交网络商业化,商业往来是不宜与生活网络融合的。
商业与生活,有内外之分。生活为内,商业为外。两者混杂,就如同往血管里掺泥水,两不相宜。至于为什么,阿里巴巴与腾讯似乎从来不顾忌这样的社会准则——非身外之物不可交换!
生活圈子的关系,绝非能够用商业交换所能解释。商业交换的基础是,人是交换主体,而人本身不能用来交换。人本身不能交换是基本的社会伦理底线。之所以有这样的底线,就是防止人本身被商业反噬掉。这实际也是商业与宗教泾渭分明的分水岭。由此我们就对黄赌毒有高度的精神戒备,全是因为这些东西把人本身商业化了,是用人的非身外之物当做商品来交换。再如血液买卖,器官买卖等等,之所以让人们天然反感,还是因为它企图解构人的本体,把人当成可交换的商品。当然古代的奴隶买卖,拐卖妇女儿童也是如此。
那么社交与商业为什么不能融合?就是因为生活圈子的社交非身外之物。将其掺杂商业目的,形同买卖。人们会有自己被出卖了的感觉。这实乃是败坏社会伦理。对于这些垄断巨头,本应更注重自己的伦理责任。但他们宁可选择商业利益不择手段。而人们的身份信息全在他们手里,这就极为可怕了。
电商进一步发展,如支付宝推出的“校园日记”之类的新功能,公开划分阶级成分,用信用评分制度,实际就是对人的彻底商业化,公开拍卖。就成了对人本身的拍卖。它进入了不该进入的领域。社交与电商,必须隔离。
当然这是个其决策层主观意识的问题,但一家公司的决策层的主观意识可能会败坏整个社会的话。那么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公司应该被拆分,它已经过于庞大了。它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不知道可为不可为的边界,也就没有能通过垄断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这些头脑肤浅的企业决策层,决定了这些公司只能作为社会的表层存在,其表层不伤及社会根本底线的合理配置方式就是——哪怕其一家公司犯了错误,也不足以对社会底线造成严重冲击。在文化层面上,现在腾讯与阿里巴巴德行不配,它们是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不负责任的国际垄断金融寡头。应该予以拆分。
以上是伦理意识角度,还有个角度,就是经济角度上。我们谈政府与企业什么差别。地缘关系与产缘关系什么差别。还是在于商品的易得性上。地缘是落后的,对于消费者来说。如过去的人民公社,一个供销社垄断一切,而大权都在公社主任手里。这样一个基层政权组织垄断了人们的全部精神和经济生活。那么这对消费者来说没有了任何选择权。那么消费者就不是自由的。这造成的是集权的垄断控制。也就是秦制。
产缘的关系是应当打破这种垄断——它是分行业的,一个个行业分门别类地服务消费者,消费者成为最终的决定者。而不同行业的差异,公司的不同。让任何一家公司不可能垄断人们的消费生活。那么这就是可选择的,自由的。也就是产缘的公司组织对地缘的公社组织的先进之处。而腾讯与阿里巴巴呢?我们看到这样的危险趋势——它正在扩张,扩张向所有门类。金融与电子商务,通过这两部门实际剥夺了消费者的大部分选择权。它的全行业扩张,让它无所不及,实际它们成了垄断一切的人民公社类似的组织。秦制以新的变异了的产缘形式绕了回来。这形成了严重的产缘专制状况。为使消费者得到选择的自由,摆脱这种组织性的控制。应当拆分阿里巴巴与腾讯,把他们分别分拆为百亿美元级别的一批公司。降低它对人们生活的威胁。
之所以说阿里巴巴与腾讯的文化,仅仅是流于社会表层,却想去污染水源。这根本上还是因为其决策者是商人,并不理解社会整体运行的根本在于什么地方。商业思维不是什么地方都能用的。商业之外的领域,还有宗教与文化。马云能行圣人之教?何德何能呢?仅仅看马云信奉王林这样的玩蛇大师,也能清楚马云的思想层面是在何种水平上,他并不明白商业扩张的合理边界在什么地方。不明白这一点,那么他就很可能会栽在此处。
:eziv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