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09级秋季入学博士生第四年助研经费转账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转账资助的博士生范畴
2009级秋季入学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需说明的是:2008级、2009级秋季入学的直博生和2009级导师创新基金资助的博士生由学校出资发放奖学金,不在此次转账之列)。
二、博士生第四助研经费转账标准
1、博士生第四年的奖学金分为2种情况(其中B类须导师办理助研经费转账工作):
(1)A类(获学校优秀博士论文单项奖学金):5%(占同期入学且3年未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的5%),4000元/月,由学校全额资助。
(2)B类(奖学金):95%(占同期入学且3年未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的95%),2000元/月,其中学校承担1500元/月,导师承担500元/月。(补充说明:①根据2010年3月出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要求,博士生第四年奖学金B类为学校承担1000元/月,导师承担500元/月。在2012年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出台后,博士生的奖学金最低标准为2000元/月,由此产生每月500元的差额,对于2012年7月以前入学的博士生由学校出资补齐,对于2012年9月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将按2012年7月学校颁发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执行。同时,鼓励导师为学习、科研优秀的博士生出资提升奖学金等级,可选等级为2500元/月和3000元/月,对应的转账金额为1000元/月和1500元/月。②对于已完成第四年奖学金转账工作的2009级春季入学的博士生,因新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提升博士生奖学金产生的每月500元的差额,也由学校出资补齐,自2012年9月开始执行。)
2、2008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第五年的奖学金由导师全额负担,标准由导师与博士生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