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经济学版的帖子里有——
本文中碳排放估算方法是基于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
Emissions GHG, fuel = Fuel Consumption fuel • Emission Factor GHG, fuel
碳排放量 = Σ能源i的消费量•能源i的排放系数(i为能源种类)
各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见下表:
能源种类 碳排放系数( 104 t /104 t) 能源种类 碳排放系数( 104 t /104 t)
原煤 0.7559 燃料油 0.6185
洗精煤 0.7559 其他石油制品 0.5857
焦炭 0.8550 液化石油气 0.5042
其他焦化产品 0.6449 天然气 0.4483
原油 0.5857 焦炉煤气 0.3548
汽油 0.5538 炼厂干气 0.4602
煤油 0.5714 其他煤气 0.3548
柴油 0.5921 水电、核电 0.0
说明:
1:能源的碳排放系数采用IPCC 碳排放计算指南缺省值。
2:原始数据以J 为单位,为与统计数据单位一致,将能量单位转化成标准煤,转化系数为1 ×104 t 标准煤等于2193 ×105 GJ。
【1】2006 IPCC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 1.1 introductions.
具体操作中做出的适当修正
IPCC 提供了计算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但由于能源统计问题,各国和地区对该指南的计算方法具体操作有所不同,需要做适当修正。按照国家统计局编制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要求,能源消费量分为能源终端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投入量- 产生量) 和能源损失量(包括运输和输配损失) 3个部分。能源品种包括原煤、洗精煤、原油、天然气、焦炭、焦炉煤气、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其他石油制品、其他焦化产品、热力、电力等。
1:电力既有本区域内(省/市)火力发电也有区域外来电(包括火电、水电等),区域内火电排放用能源平衡表中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计算,区域外电力在计算碳排放时,由于电力来源不能确定,因此其排放采用估算:根据全国电力平衡表,计算出全国电力的总排放量,然后除以全国的电力总生产量(包括火电、水电、核电等),用得出的电力排放系数计算区域外输入电力的排放量;
2:热力主要是区域内供热,因此其排放的计算是根据能源平衡表中供热投入产出计算;
3:炼焦、炼油、制气、煤制品加工转换过程中的排放量用产品综合能耗估算;
4:不计运输和输配损失能源的碳排放。
1百万千焦合0.03412吨标煤。国家发改委根据中国的煤炭利用比例,建议取值煤炭的含碳量为67%,即1kg标准煤燃烧排放0.67kg碳,合2.46kg CO2。
因此可以近似的先把热力折算为标煤,再乘以2.46即得二氧化碳排放量。
本文来自: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14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