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觉得上面有些解释是错误的,简单谈一下我的理解。
首先明确的是期望收益可以是负的(比如你认为认为值100块,为了获胜你出了200(你认为反正第二高,只要他的出价低100,还是赚到了),结果他出了150,结果你得到商品,但是你亏了)
回到书上公式p(b1》b2)(v1-b2)已经默认了一定是1号得到商品,在这个公式中,v1是确定的值,b2是不知道的值,但是也是确定的,根据假设再决定自己出的b1;
这样(v1-b2)是固定的值,只有获胜概率大小可能从0-1之间。
首先v1-b2大于0,此时收益为正,为了让期望最大,此时应该概率最大,当然是选择b1最大的时候概率最大
当v1-b2小于0,此时收益为负,为了让期望最小,概率应该最小,此时亏的最少,应该选择为b1时概率最小
两个问题:为什么不能取无穷大,已经小于0的时候,取b1不是赢不了吗?(以下是我硬掰的解释)
刚刚两个假设都是猜测的,就是你也不知道是不是其中哪一种情况,如果你取个无穷大,结果是第二种小于0的情况了,你就亏大了,
还有所有的都建立在b1一定大于b2的前提下,b1可以比v1大。
在数学上解释为让正的大,负的小,也可以从博弈论上是占优策略。
假设我不出原价,出的高的话,可能别人出的也高,就算我得到也亏钱;如果我出的低的话,也许本来我可以得到的情形下,没有得到,也不行,最后还是原价的,这个占有策略建立在不亏钱的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