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或举手通过之类的民主程序日益成为很多地方或单位推行其决策合法性的重要手段。但是,任何民主程序对制定能贯彻当权者的意图的政策方案都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因此,领导需要学习驾驭“民主”的技巧。我对其中的奥妙知之甚少,但还是想引起大家讨论,所以就自己的旁观侧见做一个抛砖引玉的发言。
第一,先反复讨论,让大家各抒己见,拿出多种方案,让群众能通过可控制的渠道发泄情绪,几轮下来,疲倦了,没脾气了,大家对方案通过的渴望大于对方案内容的争论了,方案就容易通过了;
第二,对参与方案讨论的代表进行一定程度选择,尽量选择忠于领导又善于揣摩领导意图的人参加讨论会议,至少“代表”的大多数必须是方案的受益者或潜在受益者或是所谓的“老实人”,总之,“代表”要尽量代表领导而不是代表群众;
第三,领导班子先统一意见,然后分头做工作;
第四,先开小会,即分团开会统一思想后再开大会,领导坐镇小会,一旦发现“险情”马上暗示支持者“灭火”;领导只要能让你在小会上或公开支持或默认不反对方案了,人的心理学就会让你在大会上不再“背叛”而是“信守诺言”;
第五,先通过容易通过的小决议,再通过关键的大决议,举手的惯性会让你继续举手;
第六,能不投票就不投票,能举手就举手;要投票也要尽量不“差额”;要“差额”必须补最差的“名额”;
第七,正式会议必须快捷果断,正式通过的时候不能再给予没参加过方案讨论工作的“新代表”认真学习和研究讨论“方案”的时间和条件;
第八,投票或举手前的“动情”演讲,充分发挥“话术”的心理暗示与信息的美化的作用。
总之,本文只打算对领导驾驭“民主”程序的技巧进行客观的事实性描述,不进行价值性的“应然”判断!大家发现有更新的技巧,请在“回复”中共享。也许,这种对“实然”的充分揭露对于完善民主是有意义的、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