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bin74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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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吴晓波解读宝万之争:姚振华算不得野蛮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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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13日的年终秀上,我斗胆列举了2016年的八个“预见”,其中之二是“金融商业时代的到来”。

原本的PPT上写的是“金融资本主义时代”,后来想想,资本主义这一词汇已被意识形态化,就乖乖地改成了商业主义。

在我看来,“过去的36年是产业商业时代,中国的创业者、企业家所获得的利润大部分是由产业盈余产生的利润。到了2015年,经过了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多元化改革及激烈的资本泡沫期以后,我们将进入一个新的金融商业时代。公司证券化及并购将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话音未落,姚振华老师就跑来给我们上课了。这几天,宝能系对万科的增持是典型的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一次公开狙击。

双方冲突白热化的12月17日中午和下午,我分别与三个人通了电话,一个是郁亮,还有两个是我最信任的律师朋友,潘跃新和黄荣楠。

与郁亮的通话,是希望了解万科的决心,因为说到底,宝能增持万科股票是两户大族的“家事”,旁人说得多了,人家以后没法坐在一起开董事会了。从郁亮那里,我得到了“不共戴天”的信息,到晚上,王石的谈话更是明确了这一立场。向两位律师的请教,则是希望从法律的角度看清楚事情的真相。

配图

| 姚振华真的是“门口的野蛮人”吗?|

严格来说,姚老师算不得是“野蛮人”,至少不是布赖恩·伯勒在《门口的野蛮人》一书中所定义的那类公司狙击手。宝能系在二级市场上对万科的增持,合乎中国法律,且在正面战场步步紧逼,也算是堂堂正正之师。至于姚老师通过再保险公司的杠杆以小博大是否凶险,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姚老师的此次出击是谋定而动,“油条摊”的背后显然有手持羽扇的高人身影憧憧。甚至可以说,他踩准了几个重要的战略时点。

其一,宝能增持万科,发生在6月股灾确定落幕的时刻,从监管当局到亿万股民,都不希望资本市场再有暴跌,增持事件符合了这一微妙的“看涨”公共心态。

其二,姚老师抓住了保险业爆发式增长的红利。今年以来,随着“万能险”的惊人增长,保险替代信托成为增速最快的金融门类,年初的国务院文件,更是要求保险业在未来三年实现人均保额翻番的战略目标,同时,险资入市的门槛在今年被放开,万亿级的资本正嗷嗷待入。

其三,也是最关键的,产业资本及相关上市公司并没有做好应对新变化的战略准备,有关政策法规未及修订,赫然之间,出现了一块辽阔而隐秘的灰色狙击地带。

王石

|王石:中小股东才是万科的大股东|

在宝万事件爆发后,业界一直有一种猜想:万科会不会实施“毒丸计划”?问题恰恰在于,依照当前我国的证券及公司法,“毒丸”貌似难以研制。

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股东大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给予董事会权限,自行决定发行股票,这便是“毒丸计划”的依法基础——当年新浪对盛大的反狙击,便是依据美国法律而实施的。

而在中国,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定并报证监会批准,因此,一旦收购方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董事会要让增发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将有很大的难度,除非能获得其他股东及公众股东的全面支持。王石在公开谈话中说,“中小股东才是万科的大股东”,其法理的潜台词应该是在这里。

另外,根据中国的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收购超过上市公司5%的股份,就需要举牌并公告,而一旦超过30%,则需要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在这个意义上,斜刺杀出的安邦保险一举获得5%的股票,与拥有22.45%股份(截止12月16日)、并可能再予增持的宝能形成犄角夹击之势,其协同作战——或骑墙待沽,显然是深研法律之后的定算之举。

通过这些法律解读,我们终于发现,陡然蹿上讲台的姚老师并非莽汉一枚,而是挟了一叠厚厚的讲义。

姚振华

|姚振华:我成了大股东后,王石还会是旗手|

就我本人的初心而言,实在不希望看到万科的为难。它是当今企业界硕果仅有的“三好学生”,也是中国公司三十年发展至今最值得骄傲的公司标本之一。我也相信,以王石和郁亮的智慧及能力,有较大的概率捍卫万科及职业经理人的利益和尊严。

我也认为,任何商业行动都应该是善意和妥协的结果,过于强暴的资本意志——即便是在合法的范畴之内,仍然是对商业秩序和伦理的破坏。资本没有善恶,但资本行为的后果,会产生一系列的代价和公共连锁效应,这是需要敬畏和值得进行深入的讨论。“暴力革命”式的资本入侵,显然不应该成为今后“金融商业时代”的主流模式。

姚老师的这堂课,上得有点突然和猛烈,但实在值得所有的实业型企业家的深思和警觉。

郁亮

|郁亮:我坚定地和王石站在同一个地方|

在看得见的未来,金融资本通过各种资本市场,以并购等手段,参与实体经济的拓展及分利,将是一个“新常态”,这对于后者而言,未必是一件坏事——在积极的意义上,甚至是应当鼓励,但是,如何更理性及均衡地分配其中的利益关系,显然是一个刚刚凸显出来的课题。

在法治的层面,万科的险境更应该得到有关监管及法律部门的严重关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和谐发展,是构建成熟商业社会的基础性条件,在新的形势之下,有关法律的修订及迭代,已是当务之急。

如马克斯·韦伯所言,人类是悬挂在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的动物。在宝万事件中,我们听到了种种针锋相对的意见和立场,愤怒、嘲笑、冷观、落井下石俱是人之常情。不过,若此次风波以万科集团的分崩瓦解为结局,那一定不是绝大多数的人们愿意看到的局面。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作者:吴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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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吴晓波 门口的野蛮人 布赖恩·伯勒 凤凰财经综合 马克斯·韦伯 吴晓波 振华

沙发
zbin7451f 发表于 2015-12-20 17:23: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任何商业行动都应该是善意和妥协的结果,过于强暴的资本意志——即便是在合法的范畴之内,仍然是对商业秩序和伦理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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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zbin7451f 发表于 2015-12-20 19:5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万科股价大涨又紧急临时停牌,跟愈演愈烈的股权争夺战有关。在最近一次增持万科股票后,“宝能系”(以前海人寿和钜盛华为主)持有万科A+H股股份达到22.45%,坐稳第一大股东位置。而此之前,万科第一大股东常年是央企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万科公司三季报,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万科A股17.31%。

按照万科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只要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即成控股股东。按照当下万科的股权结构,万科并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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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zbin7451f 发表于 2015-12-20 19:53: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票已于2015年12月18日下午13:00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2016年1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有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A股最晚于2016年1月18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3个月内不再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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