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武飞飞
1202 1

[财经时事] 修订后的统计法发布 将严防统计人员和机构造假(转帖)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副教授

76%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434 个
通用积分
0.5685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12 点
信用等级
4 点
经验
117 点
帖子
775
精华
0
在线时间
75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6-30
最后登录
2017-6-23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东方网6月27日消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修订后的统计法共分7章50条,分别为总则、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法律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法律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法律还对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加强对政府统计机构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修订后的统计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统计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大常委会 统计调查 机构 修订 统计法 严防

沙发
popohcp8404 发表于 2009-7-22 10:52: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啊,太好了
哇哈哈哈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3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