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竞猜:暨南大学为何对邱丹阳论文丑闻充耳不闻,置之不理?
有关暨大邱丹阳论文抄袭案的“歌德巴赫猜想”之一
引 言:邱丹阳,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她的“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是2001年4月,指导教师是暨南大学的高伟浓教授、博士。
邱的论文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盘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是1997年6月,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可以查阅,索取号为1998\D822\1)。
邱的“论文”正文100页,其中约62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的论文!
邱“论文”总字数约13万字,粗略计算就有8.4万字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的论文。
邱丹阳如此胆大包天地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一绝”!
早在2006年8月1日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就给暨大校长胡军打电话,向暨大校长胡军举报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全盘抄袭一事,要求胡军校长调查处理。
2007年8月24日,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正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该案于2007年10月18日转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2008年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迄今没有下文。
[size=+0] 第一猜想:暨南大学何以对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严重“舞弊作伪行为”充耳不闻,置之不理,为何公然袒护、公然包庇邱丹阳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
[size=+0] 2006年8月1日,我给暨南大学校长胡军打电话,正式向其揭发该校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严重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这一严重“舞弊作伪行为”,要求胡军校长立即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size=+0] 胡军校长复电向我表示,邱丹阳已承认抄袭的事实,希望我予以谅解;表示暨南大学百年校庆在即,百年校庆之后将着手处理此事,并希望我不要向外界透露此事。
[size=+0] 随即,我于8月3日将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及标明抄袭对照情形的邱丹阳的论文(网上下载打印稿)寄给胡军校长,希望胡军校长及暨南大学学术学位委员的教授、专家们能对比查证,明辨是非。
[size=+0] 但随后,在胡军校长的授意下,邱丹阳委托他人向我表示,希望与我见面,希望私了此事。我当即明确表态:一是拒绝与邱见面,二是不同意私了,三是希望暨南大学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调查处理此事。
[size=+0]2006年10月初,应我的再三催询,胡军校长利用赴北京出差之际与我见面,他向我表示,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之事性质恶劣,但希望我予以谅解,要我与邱见面私了,并再次要求我不要向外界透露此事,表示在暨南大学百年校庆之后将处理此事。我向其明确表示:我不同意与邱见面私了,我不会向外界透露此事,希望胡校长在百年校庆后立即处理此事。
[size=+0] 但2006年11月底暨南大学百年校庆之后,胡军校长及暨南大学校方一直没有给我任何答复。
[size=+0] 2007年1月15日,我正式致函胡军校长:“致暨南大学校长胡军的公开信----敬请严肃查处贵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导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舞弊抄袭一事”,要求暨南大学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此事。
[size=+0]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对我的信未作任何回复!
[size=+0] 2007年3月19日,该信在新语丝网站上公开发表。广大网友严厉谴责邱丹阳的抄袭舞弊行为,对暨南大学校长胡军的不作为行为恶评如潮!然而,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对此置若罔闻!
[size=+0] 三年过去了,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校长胡军不愿依法处理,不敢依法处理,不知道怎么依法处理!
[size=+0] 不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还是依据2006年5月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暨大校长胡军及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接到我的举报后,应履行其职责,立即查处邱丹阳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
[size=+0]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size=+0] 《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各高等院校“要把学术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size=+0] 2009年3月15日,教育部在京召开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必须切实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净化学术风气,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让造假者付出代价,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size=+0] [size=+0]3月19日教育部下发《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size=+0]》,指出高等学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size=+0] 让我们猜想一下,暨南大学校长胡军,身为一校之长,何以对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严重“舞弊作伪行为”充耳不闻,置之不理?何以公然袒护、公然包庇邱丹阳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
[size=+0] 让我们猜想一下,暨南大学何以对教育部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继续对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严重“舞弊作伪行为”充耳不闻,置之不理?公然袒护、公然包庇邱丹阳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