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10 发表于 2018-3-3 11:57
社会经济当中,无非就三种量:
货物的量,货币的量,劳动的量。
恩格斯说:“当我说某一
商品具有一定的
价值的时候,那我就是说:(1)……;(2)……;(3)……,而且是以社会方法即
通过交换来确定的一定量社会劳动的产品;(4)
我表现这个数量,不是用劳动本身,也不是用若干劳动小时,而是用另外一个商品。……。因此,我确认,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劳动时间
是以社会的方式计量的,而且是被看作是相等的。但是这种计量,不像通常用劳动小时或工作日等等来计量劳动时间那样,是直接的、绝对的,而
是迂回地、以交换为中介来进行的,是相对的。因此,即使这一确定数量的劳动时间,我也不能用劳动小时表现出来,因为我仍然不知道劳动小时的数目,而同样只能迂回地、相对地通过另外一个代表等量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商品把它表现出来。”[2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