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决定企业命运的不应该是“进化论”“物竟天泽,适者生存”的官僚阶级,也不是人学说的资产阶级或职业经理人,而是民学说的人,是“演化论”“物交天合,普渡众生”的所有员工。和社会革命一样,企业革命的核心内容也是“还权于民,还政于民,还企业于民”(演化论),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乃至“改放”的文化生命所在。
至此,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和规模,文化、属性、价值汇聚一点,自然引申到经济民权与“民道”经济、企业民权与“民道”企业和企业体制“叁权鼎立”既工人(员工)、经理层(管理层)、资本家(投资人)三者权利间关系对等的经济民学说和民学说经济。如何建立起“叁权鼎立”的企业体制,建立发展社会主义企业的权力公有制,不仅决定着公众经济或国民经济能否屹立于民学说,更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能否成为现实。一句话,尊重事物发展规律的矛盾原理——对立统一,再细说就是依然重复上述的老话:从企业构成的各个阶层尊重、平等、民主、和平、协商的人文化出发,系统地调整相互关系,相互利益,重新分配权利,建立起相互制约、平等促进和权力有限公有化的民主法制的全新体制和机制。公众经济或国民经济的企业体制和机制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思想、经济等人文化和社会文化是相适应的,与社会主义社会(政治)体制是相协调互为补充的,是“民道”的“共和制”,是权力所有制的企业权力公有制,而不是“王道”既“父母官”的“帝制”,也不是官僚权力私有制。现今社会既然提倡和流行“技术参股”“经营管理参股”等等说辞,那么所有员工(包括工人)一生在企业生产生活中点滴长期默默无闻日积月累的政治、思想、生产、经营、技术等企业文化的创造就不是企业的股份吗?就不能有“政治参股”“思想参股”“文化参股”吗?虽然或许不是“商品经济”的股东,但他们却是堂堂正正“权力货币经济”(权力经济)“人货币经济”的股东,从这个角度讲,社会主义经济不仅是“商品经济”的股份制经济,更是“权力货币经济”“人货币经济”的股份制经济,因此,社会主义的公众经济或国民经济也是股份制经济的发展创新,是由“人”无形价值的股份和“物”有形价值的股份所对立统一形成的高级股份制经济,是股份制经济形式和内容的一次文化或道德革命,也是“人货币经济”“权力货币经济”(权力经济)的一次历史性的文化大革命,而从政治角度讲,这次文化革命的实质也是工会进一步发展的革命,更是几百年来世界工人运动的革命性发展,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对立统一发展的革命,是企业权力的文化革命;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这次文化革命难道不又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最好注释吗?不仅国有经济(为了有针对性和容易理解,这里仍沿用现实的叫法)发展需要“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就是私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同样也需要“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当然,这里的分离是对立统一的分离;而从法律学的角度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最大最民主的“劳动关系合同”——企业宪法,总之,这次文化革命是“经济演化论”“经济生态演化论”的革命,社会主义经济也正是“经济演化论”“经济生态演化论”的必然产物。社会权力公有制发展的公众经济其所有员工都是企业的董事,虽然他们或许不是“物价值”的董事,但都是“人价值”的董事,其权力核心构成是员工民主直接选举的经理和董事会,还有股东选举的参事会,依据企业的性质,这种权力体制又是以经理高度行政权为核心相对集权的首长制政体。代表员工利益的董事会和代表资本家(投资人)利益的参事会共同拥有企业的经营财务、经营决策、人事和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权,两者相同中有不同,统一中有制约。凡是涉及企业重大变动重组和涉及全体员工重大切身利益的决策,不仅需要经过董事会和参事会三分之二的多数批准,更要经过全体员工直接公决。“厂务法官”是一切厂规厂纪的司法裁决者,包括经理、董事会、股东参事会等权利相互间的司法裁决,“全员公决”还应作为企业的最高裁决权的表现形式,凡是企业宪法的制定、修改和体制重大变动等,都应属于此民权范围。为此,私有企业有股东分红说,公众企业为何没有国民股东分红论?中国全体国民有权得到自己所应得到的公众企业利润的分红,公众企业的利润不是假社会主义的政府(预算)和官僚的胡吃海塞(官僚资本剥削),而是真正惠及国民股东的分成分红(分红到人人的医疗、教育、生活等等,当然分配可适当向边远贫穷倾斜,其体制独立政府,其机制各省区民众选举代表构建“国民股东总理事会”,负责管理监督资产、国民分红分配等的具体操作,其历史意义构建了“按需分配”的基础),国民企业或公众企业的“企业宪法”,创造的此特色企业文化正是公众企业不同于私有企业的本质所在,也正是社会主义社会比资本主义社会更民主性更先进性所在,利则民,权则民,普惠于民。此时,似乎又可以理解了为什么说社会主义社会革命也是无产阶级(国民)文化大革命”、“辛亥革命”也是国民革命的原因了。惟有公众经济或国民经济的建立发展,“无产阶级(国民)才能真正走上人类历史的政治舞台,自己做自己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