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投机交易
反伤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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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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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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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美惠】
史丹福大学商学院金融学教授达菲(Darrell Duffie)周三在华尔街日报撰文指出,大户投资人索罗斯(George Soros)、美国民主党籍参议员坎特威尔女士(Maria Cantwell)等人均倡议抑制投机交易,甚至立法禁止信用违约交易(CDS)的投机交易。但他们的提议均源于有关投机的错误观念,可能伤害金融市场。
达菲表示,投机客靠着吸收别人不敢承担的风险来获利利润。没有了投机客,投资人将很难快速避险或出售他们所持有的部位。
投机客亦提供我们信息,让我们明白投资的基本价值。当基本面有利时,他们买进。反之便卖出。如果他们的预测正确,便可获利。如此便可让价格更加准确地预测一项投资的价值,传播实用的信息。例如,希腊债务问题严重的最明确证据便是希腊CDS保护成本激升。
达菲表示,他从未听闻有人认为这类投机是不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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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呼吁打压投机的人或许是把投机与操纵市场(market manipulation)混为一谈。所谓操纵,是指投资人「攻击」一个金融市场,藉由改变一项投资的价值以牟利。而所谓有利可图的投机是,投资人正确预测一项投资的基本面强势或弱势。
攻击固定汇率货币,意图造成货币贬值,即为操纵的例子。索罗斯被指于1992年攻击英镑,复于1997年攻击马来西亚币。攻击一家银行的股票或CDS可能引发银行无力偿债的忧虑,导致银行挤兑,让操纵者从中牟利。
2008年9月雷曼兄弟破产当周,当时担任摩根士丹利执行长的麦晋桁(John Mack)便暗示,摩根士丹利陷入困境即是源起于这类攻击。可是,抱怨自家股票被拋空的公司,通常是原先就有了问题。
市场操纵者可能试图「垄断」市场以获取利润。这是指持有一项资产的大规模供给,凡是想要买进该项资产的人在议价时,都得任凭垄断者摆布。
想要操纵市场以赚取利润并不容易。假如供需基本面显示一样东西的价值是100元,操纵者必须在100元以上的价位买进才能炒高价格,或是囤积垄断性部位。此时,他持有的资产帐面价值可能已高于他实际支付的价格。不过,他必须卖掉资产才能获利了结。此举将造成该项资产的价格下跌。
单是炒高价格,例如2008年投机客被指炒高油价,还不够。想要获利,操纵者需要取得供给面的垄断性控制权。以油市规模而言,这似乎不太可能,除非有一项大型的长期阴谋。
在美国,意图操纵金融市场的交易通常是违法的。主管当局应更新反操纵法,并积极监视可能的违法人士。
他又说,投机未必不会造成伤害。如果大型投机客没有足够资本以弥补可能的亏损,万一他的部位崩盘,便会动摇金融市场。参议院近期将票决的「店头衍生商品市场法案」,可望降低此种风险。
所以,达菲表示,有益于经济的作法是实施反操纵法,要求投机客必须拥有足够资本以承担风险,而不是试图取缔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