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风险主要是指证券营业部在经纪业务经营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等种种原因造成账户管理、资金存取、委托买卖及清算交收差错,使单位和个人遭受经济损失。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代理买卖各种证券时,要经过开设账户、填单、审查、输入、成交后清算、交收等一系列操作环节。由于操作环节较多,如果管理不严,在实际工作中很有可能出现失误而导致风险。主要有下列情形:
1.客户开户时审核证件、资料不严而导致的风险。这一情形主要是指工作人员在办理客户开户时不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核手续。在开户证件和资料不全、开户资料及证件与本人不符、没有授权委托手续、甚至伪造证件等情况下为客户开立账户,可能导致客户交易纠纷、证券盗卖、资金冒领等,使证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遭受损失。
2.客户取款时审核证件、身份不严或付款差错而导致的风险。这一情形主要是指工作人员在办理客户取款时不按规定审核取款人的身份证、资金卡、取款单,并且没有将其与取款人身份核对一致而造成客户资金被冒领,或工作疏忽、失误造成少记(账)多付(款),使证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遭受损失。
3.客户委托买卖时审核凭证不慎而造成的风险。这一情形主要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委托单填写不规范,如客户委托单上下联不一致、证券名称与证券代码不符、委托单内容填制不全或不完整、委托内容不符合交易规则等,而工作人员在受理时既疏于审核又不及时与客户核实,导致误买或误卖不符合委托人本意的证券,使单位和个人承担赔偿责任而遭受损失。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在受理委托时,应按操作规定严格地、详细地审核客户所填委托单的各要素是否齐全、合理。例如,股东账户,股东姓名,所买(卖)的证券名称、代码、数量、价格、时间等。除此之外,凭证的审核还应包括“三证,(股东账户、身份证、资金卡)的审核和“授权书”的审核(在委托人是代理别人买卖证券的情况下)等。证券营业部在受理客户委托时负有审核凭证的责任,一旦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并由此造成客户经济损失的,证券公司一般应负赔偿责任。
4.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申报差错引起的风险。申报差错包括报错,输错证券代码、证券价格、证券数量、买卖方向等。由于工作人员申报差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证券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5.无权或越权代理而造成的风险。在证券交易过程中,证券公司一般不会有意进行无权或越权代理委托证券买卖,往往是因为一些其他原因造成无权或越权代理的事实。例如,在交易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报错了股票账号,致使将他人的证券错买错卖;由于委托人的欺诈行为,工作人员没有识破而错买错卖;由于工作人员的过失在委托单有效日期已过或日期不明的情况下造成错买错卖;由于工作人员过失引起客户透支购买后,未经客户本人同意擅自锁定其账户,造成客户不能买卖证券等等。所有这些都可能使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而遭受损失。
6.交收失误引起的风险。证券公司每天的交收业务看似简单,但稍有不慎,也可能带来损失。例如,由于信息系统故障或工作人员粗心造成交割单与实际成交结果不一致;客户不及时办理交割手续,使交易差错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没有按规定公告成交回报,致使客户无法了解成交情况;在交割单一时无法查找而又不管其是否成交,随意告诉成交结果等等。这些情况可能引起营业部与客户的纠纷,甚至使营业部承担赔偿责任而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