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沈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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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关于抽象劳动的一些思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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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3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6:57:00的发言:…综合考虑不同的前提条件,价值应该是人的生存、发展与享受的相对能力,实际上这种相对能力也就是稀缺的意思,当然这种稀缺是一定是要涉到人的生存、发展与享受,否则就与价值无关。如在核能得到应用以前铀矿没有价值,在内燃机发明以前石油的价值有限等等。

如果“价值”是“人的生存、发展与享受的相对能力”,那么,你是否认为商品交换在遵循“等价交换”原则?

也就是,人们在交换“人的生存、发展与享受的相对能力”。

个人以为,你的做法无非想把使用价值与价值混并在一起构成一种新的“价值”——不同商品中所共同具有的东西。

马克思的看法是,使用价值不能比较,正如具体劳动无法比较,劳动者只能根据抽象劳动量来确定交换商品的比例。当然,这里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可以比较多少。

个人以为,说到底,争论的焦点还是度量问题。在你的价值观下,你对“人的生存、发展与享受的相对能力”,如何度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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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5 17:3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5 17:24:00的发言:

按你的“人所拥有的各要素的相对能力”这种价值观,“价值”是不是历史范畴?

说过了,在不同产权制度下这种相对能力不同。在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下,连个人的劳动都是全社会共有的,也就没有了相对能力的问题。因此“价值”自然是历史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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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5 17:3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5 17:21:00的发言:

这样,也就是说,任给一个对象,在判断其是不是“人”时,需要注意例外。我们不能说,这个对象在是不是“人”的判断上,两者必居其一。有些对象不适合或者不能采用“不是则非”这样的原则。

逻辑分析必须要有前提条件的,特别还要注意对象集合的交集问题。实际罗素悖论的矛盾之处在于:如果我不自己理发那么由我给自己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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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2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7:22:00的发言:

同意:价值只在商品经济中才存在,是一个历史范畴。

但不同产权制度条件下的价值由不同要素决定,归根结底价值是人所拥有的各要素的相对能力,而不仅仅只是其劳动能力。

按你的“人所拥有的各要素的相对能力”这种价值观,“价值”是不是历史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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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2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7:19:00的发言:不是补丁问题,是集合本身的问题。

人们为了避免悖论而对集合做出限制,这本身就是在打补丁。不同的补丁对应不同的公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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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5 17:2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5 17:09:00的发言:

如果是讨论马克思的“价值”,价值只在商品经济中才存在,是一个历史范畴。马克思设想的产品经济中,个人劳动直接体现为社会劳动,不必绕劳动产品交换或价值这个环节。

同意:价值只在商品经济中才存在,是一个历史范畴。

但不同产权制度条件下的价值由不同要素决定,归根结底价值是人所拥有的各要素的相对能力,而不仅仅只是其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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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2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7:13:00的发言:简单,加上一句除我以外。

这样,也就是说,任给一个对象,在判断其是不是“人”时,需要注意例外。我们不能说,这个对象在是不是“人”的判断上,两者必居其一。有些对象不适合或者不能采用“不是则非”这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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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5 17:1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5 17:18:00的发言: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上什么呢?

形式逻辑如果总是遇到悖论才去打补丁,那么,人们不能天然认为形式逻辑“可靠”吧?——多次的悖论已经提醒人们,没发现悖论,不等于不存在悖论。

同时,马克思的论述有违形式逻辑吗?

理论出发点与理论结论,是不同的。

不是补丁问题,是集合本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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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1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7:13:00的发言:简单,加上一句除我以外。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上什么呢?

形式逻辑如果总是遇到悖论才去打补丁,那么,人们不能天然认为形式逻辑“可靠”吧?——多次的悖论已经提醒人们,没发现悖论,不等于不存在悖论。

同时,马克思的论述有违形式逻辑吗?

理论出发点与理论结论,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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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5 17:1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5 17:05:00的发言:

马克思在讨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提到过“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吗?(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个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要通价值这种形式)

在马克思那里,商品经济关系如果不存在了,“价值”也就不存在了,虽然人们还要去劳动,社会上还有劳动产品。

马克思认为应该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结果陷入的逻辑圈套。

在共产主义社会“价值”是不存在,也是我所说的三条件中的一个特例。

详细内容,在鸡蛋碰石头一文中都有说及。因内容太多,不再重复。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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