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3-3-5 13:44
个人认为,因公权力腐败而造成的官员掠夺、窃取民财的行为,不宜以剥削而论,即使单纯为了和雇佣关系中的 ...
烟雨红尘兄,你好!
原则上,我同意你的观点。
剥削本意是指不劳而获。其实质就是通过社会制度的设计,确立一整套社会阶级特权,并将这一权利以契约方式强加于劳动者,最终无偿占有劳动者全部或部分的剩余产品。
奴隶主对奴隶的奴役,不属于剥削,而属于掠夺。奴隶仅是会说话的牲畜,没有人身权利,也谈不上剥削。说奴隶主剥削奴隶,纯属无稽之谈。封建社会才是剥削的真正起点。资本对劳动的剥削,须以契约为基础。剩余产品形成地租,地主、僧侣、贵族和国王通过地租形式或赋税占有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劳动成果。在法国大革命时代,资产阶级自称“第三阶级”。第二阶级是“地主”,第一阶级是“僧侣、贵族和国王”。资产阶级领导的法国大革命,首先就是将矛头对准那些不合理的契约制度,而非剥削现象。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此。
如果我们仍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传统观点看问题,坚持认为,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和契约制度是好的,不需要深化改革。剥削仅存在于资本与劳动之间,那就错了。天底下,哪是什么经济决定政治?统统是政治推动经济,政治左右经济,政治统领经济!政治体制确立“特权制度”的合法性,才使得剥削具有了合理性,则才使得经济制度以及经济关系具有这一属性。经济体制稍作改革,而政治体制始终拒绝改革,这叫神马改革?!【注1】
法国大革命时代,法国资产阶级作为社会“第三阶级”,既要求经济改革也要求政治改革。但是,第二阶级“地主”与第一阶级“僧侣、贵族和国王”串联起来反对改革,所以,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才爆发。
没有一定制度强制力作为保证,那里会出现剥削?去澳大利亚的工人,一到那里,就全跑光了。马克思认为,劳动者是否受到剥削,唯有劳动者本身最具有发言权。剥削具有强制力,剥削具有劳役性,劳动权利以及劳动安全条件均得不到保障,总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得到改善,这才叫剥削。如果,你每一天上班很轻松,赚钱挺多,带薪休假和双休日节假日一天也不少,劳动条件以及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也完善,而你说老板残酷地剥削了你,鬼才信。
不要总是纠结于劳资矛盾的“对抗类型”,不要总是纠结于谁多予谁少予,不要总是纠结于劳动意义胜于资本意义...。一张采煤准许证卖价几十万或上百万,一张行政审批件售价几百万,设卡收费少则200多则上千元,一套房源一经倒手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注2】在怂恿资本与劳动双方相互打的不可开交之际,总是有那么一些人躲在一边窃笑。【注3】
【注1】
薄在重庆市掀起“红色政治风暴”,卷走了重庆市改革开放30多年来1000多亿的民间资本。回过头一查,进入重庆市财政才增加2个亿,其余资金去哪里?鬼知道!铁道部设有自己的法院、检察院、财政机构、警察部队和监狱机关,是“国中之国”。不“削藩”,怎么行?行政审批就是“唐僧肉”,ZF公章满天飞,处处设审批,层层在剥皮,体制外的卖地收益比体制内的财政拨款还要多,不“削权”,怎么行?相比之下,所谓“资本剥削劳动”,乃小巫见大巫也。
【注2】
有位“资本家”说,改革开放30多年,我开工厂办实业也有30多年。可是当我打算在北京市买一套供全家生活的房子时,算下来,拿出我30多年的全部的积蓄也不够!
【注3】
西方经济学一般不叫“政治经济学”,因为“政治”作为权力的现实,早就被关进“笼子”。我记得1974年国务卿基辛格自费以“中国宴”款待中国大陆的第一批记者时,上了四道菜就花销了他140多美元,心痛得基辛格直叫“太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