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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太多的规矩等于没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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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规章制度繁多,这并不是什么新发现。
去年奥运会期间,就出台了针对北京居民的各种规定,对来京看比赛的外国人也有各种规定(多达57种)。
今年在湖北省,一家县政府命令当地官员抽本地产烟。而在西南城市昆明,公务员被要求学会300句英语,和100句老挝语、缅甸语、泰国语和越南语,明显是为了推动当地的旅游。
周一的《纽约时报》列举了一些更加稀奇古怪的规定。比如一项法令要求中小学生在上下学途中要向过往车辆敬礼,而重庆一位村官要求,未婚女性必须通过“贞洁鉴定”才能拿到被征农地补偿。
这么多显得武断任意的规定,存在着一种潜在的副作用,那就是人们可能更倾向于逃避那些他们不赞成、或者日常遵守起来很麻烦的各种规定,进而养成一种扭曲的、忽略规则的文化。
举个小例子:上周五碧昂斯(Beyonce)在北京五棵松体育馆的演唱会上,安保人员努力想执行一条明显不利于观众起立舞蹈的规定。结果,这条禁令遭到越来越多的人公开嘲弄,歌手本人也鼓动观众站起来跳舞,保安们只好放弃。
一个更大的例子涉及臭名昭著的“绿霸”互联网过滤软件。在迅速而悄然地要求所有个人电脑生产商安装这款网络过滤软件之后,由于外国公司和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呼吁,有关部门对这一要求做出了让步。一位高官承认,这个要求“考虑不周,它没有表述清楚,给大家的印象好像是强制性的”。
北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取消过时法律,而那些更加离奇的规定,其中一些也已经收回,比如湖北的吸烟令和重庆的贞洁测试。
在讨论中国法治进程的时候,法学专家常常提到,中国纸面上已经有了很多非常充分的法律,但真正挑战是执行。而各种法规如果数量更少,并让受影响的人群参与制定,或许也就会受到更认真地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