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我校博士生录取工作安排,我们现在开始对拟录取考生调取档案。请考生接到信后按以下要求办理:持【南开大学调档函】到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要求在2010年7月3日前将档案寄(或送到)我院。凡档案寄到我院的,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档案可邮寄,也可以密封、加盖公章后由考生本人送到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院高层206室),王霞老师收。邮编:300071。
3、考生报考前有工作的,入学报到时需上交本人“工龄证明”和“工资转移证明”, 具体上交办法在9月初开学报到时另行通知,现在不办理。若不将工作关系转至我校,也不发放奖学金。
4、因家庭困难要贷款的考生,需提供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困难证明”,持该证明于9月初开学报到时统一办理,现在也不办理;其他贷款相关规定和流程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上信息。
5、“党组织关系”和“户籍关系”由本人在入学报到时上交,统一办理转入手续(不要邮寄,以免丢失)。办理方法和具体事宜将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称:天津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外省市考生);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天津市考生)。外地户口迁入地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学府街派出所。
6、经济学院2010级博士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将于7月初在我院网页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同时,也可以登录以下网址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实施办法。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nankai.edu.cn/news/notesdetail.asp?id=731。[
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暂行实施办法(新) | ||
经学校决定,南开大学将于2008年9月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新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其中,奖学金包括硕士生优秀奖学金、博士生优秀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助研、助管、助教三类岗位津贴。现公布暂行实施办法,见附件!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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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录取通知书”大约在6月底发放,以我院网上通知为准!
8、咨询电话:
022-23503740,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考生档案、工资证明、党组织关系及贷款申请。
022-23501438,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调档函寄发和要求、新生奖学金评定和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网上信息了解相关信息)。
022—23508562,学校生活指导中心,负责住宿及费用咨询。
022-23507997,学校户籍科,负责外地户口迁入咨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网上最新信息为准!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0、5、18
南开不是裸奔事件后,改革了奖学金制度了吗?怎么还是用老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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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学院链接没交待清楚的问题。
这里是研究生院网站公告官方文件,奖学金方案(主要是生活费部分)调整提高后的说明。
官方文件地址:http://202.113.28.107/news/notesdetail.asp?id=1174
内容如下:
各院(系、所)、全体博士研究生同学: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切实保证博士
研究生在学期间基本生活需要,使广大博士研究生安心从事科研工作,根据《教育部 财
政部关于提高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教财[2009]
2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提高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自
筹及在职博士研究生除外)的基本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补贴标准
1.2009 - 2010学年度,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前入学的2005级及2006级硕博连
读生、2007级博士研究生的普奖标准统一提高到1000元/月。
2.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后入学的2008级和2009级博士研究生2009 - 2010学年度
标准、2010年 9月以后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的博士研究生(含2006级、2007级硕博连
读生)的标准见下表:
等次 类别 奖学金生活费 导师资助助研 基本生活补贴
部分(元/年) 津贴(元/年) 合计(元/年)
一等 工学类 15000 2000 17000
理学、经管类 15000 1800 16800
政治、法学类 15000 1200 16200
基础学科类 15000 800 15800
(文史哲、数学)
二等 工学类 13000 2000 15000
理学、经管类 13000 1800 14800
政治、法学类 13000 1200 14200
基础学科类 13000 800 13800
(文史哲、数学)
3. 2008级、2009级博士研究生2009 - 2010学年度补贴按上表中标准,原一等奖获
得者按一等发放,原二至四等奖获得者按二等标准发放。
4.2010年9月后,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获奖比例分别为30%、70%。
二、各年级博士生2009 - 2010学年度学校或导师提供的科(助)研津贴标准不变;
2010年 9月后,博士生参与助教工作薪酬标准不变,2006、2007级硕博连读生统一按新
标准参评学业奖学金,导师提供的补贴按《南开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管理办法》中标准
执行。
三、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10年1月23日
——xue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