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设置
被录取考生,可享受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
院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2、勤工助学金: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安排适当的勤工助学活动,发给勤工助学金每生每月40元,每学期160元。
深圳新疆助学金:每生每年1200元(对贫困生)。
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特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每年最高6000元,用于缴纳学费、基本生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