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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对男女生招收比例没有限制。

  4、学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尊重考生所填志愿顺序,即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从高到低分录满为止,未满专业依参考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5、学院执行有关照顾录取的政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和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6、安排专业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将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至未满额专业。

  7、对于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则优先满足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较高者的专业志愿。

  8、学院各专业的选考科目均按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各专业均无需另外加试。

  9、已录取的考生,如无正当理由,我院也不受理退档的要求。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档:

  (一)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专业受限;

  (二)因所报专业额满,考生又不服从专业调剂;

  (三)各专业人数均已录取满额时,超出计划的考生档案给予退回。

  11、录取结果公布在福建招考在线(http://www.fjzs.com.cn)、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页(www.fjyyxx.com)上供考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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