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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方式即文化课合格,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考生。
    4.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7.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8.新生入学后,执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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