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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江苏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在江苏省范围内进行录取。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生进校后,体检复查不符合部颁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学院按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学院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12000?13000元。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900-1200元。
1、普通类录取规则
学院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学院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实行校企“订单式”合作教育,除具备招生体检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五官及身体无缺陷的条件。
学院普通类的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对进档学生按五门科目总分及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2、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
选择性招生计划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按江苏省2006年有关招生政策录取。
3、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艺术类民办本科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择优录取。美术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艺术类民办本科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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