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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

  第四条学院招生类型为普通本科。

  第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两个专业与美国库克大学合作办学,符合条件的,可再获得美国库克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学生到国外大学交流学习。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及招生要求

  第七条2012年招生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方向)、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验方向)、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证券投资方向)、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汉语言文学、英语、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法学、社会体育等30个专业。

  第八条2012年招生地区: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云南、新疆、内蒙古、甘肃、贵州、海南等28个省(市、自治区)。2012年,我院招生计划为3100名,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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