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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四川警察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 (学院代码:12212)

  二、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大学专科,学制3年

  四、学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五、招生对象: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二)200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四)未婚,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非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
  对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招委[2002]16号)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还必须按照公政相关文件的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二)身体条件
  1、公安类专业
  (1)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5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6以上。无色盲、色弱;
  (4)两耳无重听;
  (5)无口吃;
  (6)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灵敏、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7)无传染病,查血需查两对半和肝功能化验,且两对半和肝功能化验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2、非公安类专业
  (1)身体健康,身材匀称;
  (2)面部无明显缺陷;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1)报考公安类专业任选两项达标即可;
  (2)报考非公安类专业不需体能测试;

性别 测试项目 合 格 标 准
男 子 50米 7″1以内(含7″1)
1000米 3'55″以内(含3'55″)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3米以上(含2.3米)
女 子 50米 8″6以内(含8″6)
800米 3'50″以内(含3'50″)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6米以上(含1.6米)

  (四)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学院现有条件,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七、录取规定
  (一)录取批次
  1、提前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
  2、提前批专科:侦查、治安管理;
  3、第二批本科: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男女生录取比例:
  公安类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占公安类专业招生总数的15%。
  (三)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四)录取原则:公开信息、公平竞争、公正选才

  八、收费标准:4100元/学年。

  九、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十、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院纪检监察处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学生管理和待遇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国家奖学金;学生毕业后,参加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考试考核合格者,即录用为人民警察。此外,学校可以推荐其他形式的就业。

  十二、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0830)3108557、3109557
  联系人:谢虹、陈雁
  传真:(0830)3108557
  邮编:646000
  网址:http://www.scpolicec.com
  电邮:scsjcxy@163.com

  招生条件

  (一)年龄条件

  未婚,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非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25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

  1、公安类专业
  (1)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做手术达到均可),无色盲、色弱;
  (4)两耳无重听;
  (5)无口吃;
  (6)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灵敏、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7)无传染病,查血需进行两对半和肝功能化验,且两对半和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2、非公安类专业
  (1)身体健康,身材匀称;
  (2)面部无明显缺陷;
  (3)按《四川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

  学生管理和待遇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学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国家奖学金;学生毕业后,参加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考试考核合格者,即录用为人民警察。此外,学校可以推荐其他形式的就业和学生自主择业。近年来我院对毕业生跟踪调查统计显示,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毕业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

  面试、体测、政审

  (一)政审:凡拟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公安机关组织进行的政审。非公安类专业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条件和要求审录。
  1、政审时间:6月10日——18日
  2、政审办法:凡拟报我院公安类专业的省内考生,携带《准考证》
  及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自行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报名参加政审;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考生须到两地报名政审。

  (二)面试、体能测试

  凡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1、面试、体能测试时间:2007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7:00--12:00,下午13:00--19:00;

  2、面试、体能测试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可乘市内公交20路、21路、32路、138路、158路、208路、210路、212路、214路、236路、241路公共汽车到警院站下车。
  报考我院同时兼报其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可参加成都点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内。

  3、面试、体能测试地区安排:
  (1)6月28日面试、测试:成都、自贡、德阳、绵阳、乐山、资阳、眉山等市的考生。
  (2)6月29日面试、测试:泸州、内江、广元、雅安、南充、遂宁、宜宾等市的考生。
  (3)6月30日面试、测试: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广安、达州、巴中等市、州的考生。

  4、面试考生须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一寸照片2张和省招委指定医院出具的肝功能和两对半化验单,并做好体能测试相应准备。

  (三)公安类专业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测试项目 合 格 标 准
男 子 50米 7″1以内(含7″1)
1000米 3'55″以内(含3'55″)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3米以上(含2.3米)
女 子 50米 8″6以内(含8″6)
800米 3'50″以内(含3'50″)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6米以上(含1.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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